| Keen's profileMkGenie PolarisPhotosBlogLists | Help |
|
|
25 November 《天堂漫舞》走向“国际”
现在我怎么也算“国际畅销作家”了?——《天堂漫舞》推出了韩国版。 翻译是韩国人翻的,翻成什么样我是两眼一抹黑,那些韩国符号我一个都不认识。 不过版式设计封面设计什么的,都被人评价说:比中文版好。OK。丢脸没丢到国际上去。 不过我最担心的不是这个。而是有人非常认真地提醒我:鉴于“孔子西施李时珍都是韩国人”,那边的人会不会说Keen也是“韩国人”? 内页预览:
13 July 鲁豫和我的书
送了鲁豫一本,我还给她签名赠言了。汗,应该是她给我签名……现在真是世界颠倒了……暂时的。 节目播出时间没定。定了我通知大家看。 另外不要指望看见我。我现在喜欢待在幕后。谢谢。 23 March I'll Be ThereI'll reach out my hand to you 18 January 推荐……
王朔喷得真TMD过瘾。赶紧去买,错过了这期太可惜。 ![]() 有我的文章。整理的马楠和江瓯珠同学的口述现场。但无所谓啦。
这期最重要的推荐的理由却是:甜瓜狗老大,Jady和谢天笑他们做的一个Grunge专题。
《HIT轻音乐》改版了,现在每月15日上市。
有我的文章,甚至我的照片(汗 = =///)。当然,此外最重要的部分是:《硅谷的亿万富少》,我和AK翻译的,挺有意思的一篇大稿子,详细讲了硅谷那伙baby billionaires,从Youtube,Firefox到Facebook等等年轻的创业者故事和生活圈(该杂志还因地制宜地整了个《中国高新区的千万小子》来搞对应)。另外可以一看的是:年度25部DVD收藏。
19 October 我们的鲁迅“As people are walking all the time, in the same spot, a path appears.”Lu Xun wrote.
自从看过愤青Hade写的一篇文字后,我对纪念死人也有些兴趣寥寥了。不过今天是鲁迅逝世70周年纪念日,对于这个孩提时的文字偶像,我不说点什么,也还是要做点什么。至少,在这篇小记最后再贴几篇靠谱的文章上来。 几十年来,鲁迅先生的伟人的高度一直无人敢言挑战,王朔曾写过一篇,结果当年吵了个昏天黑地也没弄明白。但他居于现代中国文坛的至尊之座,我个人认为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功劳该归功于毛主席溢美的赞誉。 我是热爱他的。他那些半古还带通假字的篇章,少年读来就觉酷得不行,行文谴词时就曾模仿;而内中的深意,只在老师总结“中心思想”的时候才会去注意和思考。现在则不同,或说更加理解他,也或说离他更远。但我是早没耐心去听他的子女塑造一个人性化的他、平常人的他,因为对我来说,也没有必要。他笔尖刻出的呐喊,刺痛着我、惊醒着我、又激励着我。我自顾自地在那里读他,懂他。 今天下午,松木同学担当主持人,在SOHU那边与鲁迅的长孙 周令飞,及学者 止庵 聊天。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周令飞先生似乎是负责着上海鲁迅文化发展中心的。这个,就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意思。郑渊洁他儿子不也在开发老爸的商品?无可厚非。周令飞是1953年出生的,现在也活了半个世纪了,“鲁迅”这个名字是他的福佑,是他的光环,也是他的诅咒,虽然他从来没曾见过他的祖父。 松木这次拟的主题是:“70年了,为什么我们还要谈论鲁迅?” 是啊,为什么? 同事琳得知后当即就对我蹦出一句:“这年代了,谁还在看鲁迅啊!”也许我是要跟着感叹一声了,但是据我所知,铁杆的鲁粉实际上依然还是不少的。譬如同事老王就说,他们社区里就住着几个,上千块的《鲁迅全集》一出,眼睛眨都不眨就买下了。 后来,松木在MSN上对我说,可以把想问的问题给她,她代问。然而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有什么好问的,于是就告诉了其他的朋友。 “他孙子有什么好问的,难道他能替鲁迅回答问题?”锡璞同学知道后很不屑地对我说,“这XX都没有见过他爷爷,就在这里信口雌黄。鲁迅死的时候他老爸还是小孩呢!” 而其他人的反应就基本如下: 要么很惊讶地知道原来鲁迅还有孙子,接着提起一些很八卦的问题(某美人鱼甚至高呼自己是“外号娱记+八卦”),比如“他住台湾还是大陆?”,比如即将回国正急着找房子的迪拜穷人问:“1、为什么他没继承文学细胞 2、他家有没有房子出租 3、他有儿子吗?有没有想过要把香火传下去?”……; 要么就是期望周令飞能谈一下政治,针砭一下时弊,比如黄黄瑜同学就饶有兴致地讲:“问问他觉得该不该废除中国的户籍制度!”然后他一字一句敲出繁体字:“在一個國家之內都不能夠自由移動,還有什麼民主可言?”; 再要么就是很直接的表态说,“问他能不能送我一套《鲁迅全集》什么的……” 终于,我还是凑合了三个问题发过去。获答如下,有兴趣者自己来认领: 问:鲁迅先生在当时比较严峻的年代中,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问:鲁迅是相信共产主义的吗?(原问中还有句“鲁迅为什么要参加左翼?”,被松木cut了) 止庵:我觉得鲁迅这一生可以分成若干个阶段,鲁迅大概在1927年以后,我觉得是相信共产主义的。尤其是在1929年和1930年这两年里,鲁迅翻译过很多马克思主义的问论,这个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所以我觉得鲁迅到后期的鲁迅,应该至少是相信马克思主义文论,你说整个相信共产主义,我觉得没有完整这方面的论述,但是至少是接受了,比方说从苏联接受过很多理论这个是真的,看了很多书,翻译了很多书,但是鲁迅是不是一个整个思想,就是一个共产主义者,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周令飞:从另外一个角度上,共产主义在那种环境下,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新的一种思想一种概念的东西,大家对于它们甚至都带有很好奇,认为那个东西对社会的发展是正确的一个发展方向,所以大家对这种新的话题都投于非常大关注,现在说鲁迅是不是共产主义者,这个东西还没有到者那个份上。 问:鲁迅先生有最喜欢的古代诗人和学者吗? 周令飞:他喜欢的很多,鲁迅如果没有读这么多书,他后来的文学创作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成绩的。他既读中国的书,又读西方的书,读了很多很多的书。 其实后来我还想到一个问题,是关于鲁迅和周作人的,但后来松木说,他们之前有商定,家事就不要提了。 题外话:周令飞和他祖父还真TMD的像! 而且这几天看来他也相当的忙乎,到处接受采访的,才回家打开电视,就在新闻会客厅里又见着了…… -------------------------------------------------------
鲁迅的好看和好玩 文/陈丹青 当今中国文化界,有人以鲁迅精神传承者自居,有人一辈子吃“鲁迅饭”,也有人叫嚣着要解构其文化偶像的地位,要将先生从神坛上请下。《笑谈大先生》是画家陈丹青在北京鲁迅纪念馆的演讲,谈到了后人应该怎样看待鲁迅的问题;他说要还原鲁迅,先得尽可能还原历史的情境。所谓“尽可能”,是因为历史记忆在许多时候往往是变了形的,像是哈哈镜。人们要学会在“变形”中去找那可能准确的“形”。 “先生是最不该被谈论的” 鲁迅先生被过度谈论了。其实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尺度中,鲁迅是最不该被谈论的人。因为按照胡塞尔的定义:“一个好的怀疑主义者是个坏公民。”鲁迅的性格、脾气,不管哪个朝代,恐怕都是“坏公民”。 我知道自己是属于在“鲁迅”这两个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种十分私人的关系,才好开口谈鲁迅。最后我只能说,鲁迅是我几十年来不断想念的一个人。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这是有区别的。我常会嫉妒那些真的和鲁迅先生认识的人,同时又讨厌他们,因为他们的回忆文字很少描述关于鲁迅的细节,或者描述得一点都不好——除了极稀罕的几篇,譬如萧红女士的回忆。可是你看鲁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范爱农、韦素园、柔石、刘半农等等,就比别人回忆鲁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 我们这代人欢喜鲁迅,其实是大有问题的。我小学毕业,文革开始,市面上能够出售、准许阅读的书,只有《毛泽东选集》和鲁迅的书。从五十年代开始,鲁迅在中国被弄成一尊神,一块大牌坊。我后来读到王朔同志批评鲁迅的文章,读到不少撩拨鲁迅的文字,我猜,他们讨厌的大概是那块牌坊。其实,民国年间鲁迅先生还没变牌坊,住在弄堂里,“一声不响,浑身痱子”,也有许多人讨厌他。我就问自己:为什么我这样子喜欢鲁迅呢?今天我以一种私人的方式,谈论鲁迅先生。 先生的模样,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我喜欢看他的照片,他的样子,我以为鲁迅先生长得真好看。 文革中间我弄到一本日记本,里面每隔几页就印着一位中国五四以来大作家的照片,“鲁、郭、茅,巴、老、曹”之类,最后还有赵树理的照片——平心而论,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样子,各有各的性情与分量。近二十多年,胡适之、梁实秋、沈从文、张爱玲的照片,也公开发布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点,尤其胡适先生,真是相貌堂堂。可是我看来看去,还是鲁迅先生的样子最好看。 到了1979年,文革后第一次文代会召开,报纸上许多久违的老脸出现了:胡风、聂绀弩、丁玲、肖军……一个个都是劫后余生。我看见什么呢?看见他们的模样全都坍塌了,无一例外地被扭曲了。 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长得和他们不一样,这张脸非常不买账,又非常无所谓,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对着镜头,意思是说:怎么样!我就是这样!所以鲁迅先生的模样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西方十八、十九世纪文学史,法国人摆得出斯汤达、巴尔扎克的好样子,英国人摆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样子,德国人摆得出哥德、席勒的好样子,俄国人摆得出托尔斯泰或者陀斯妥也夫斯基的好样子,印度还有个泰戈尔,也是好样子。现代中国呢,谢天谢地,总算五四运动闹过后,留下鲁迅先生这张脸摆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丢我们的脸。 而且鲁迅先生非得那么矮小,那么瘦弱,穿件长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他要是长得跟肖伯纳一般高大,跟巴尔扎克那么壮硕,便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可他要是也留着于右任那把长胡子,或者像沈君儒那样光脑袋,古风是有了,毕竟还是不像他。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国”,又其实非常地摩登。 我以为模样是一种宿命,宿命会刻印在模样上——托尔斯泰那部大胡子,是应该写写《战争与和平》;鲁迅那笔小胡子,是应该写写《阿Q正传》。当托尔斯泰借耶稣的话对沙皇说,“你悔改吧”,这句话与托尔斯泰的模样很配;当鲁迅随口给西洋文人看相,说是“陀斯妥耶夫斯基一副苦相、尼采一副凶相……这些话,与鲁迅的模样也很配。那年萧伯纳在上海见鲁迅,即称赞他好样子,据说老先生应声答道:早年的样子还要好。这不是鲁迅会讲话,而是他看得起萧伯纳,也看得起他自己。 “好玩”是一种活泼而罕见的人格 我喜欢鲁迅的第二个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七十年来,崇拜鲁迅的人说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驱、导师、革命家,说他是愤怒激烈、疾恶如仇、“没有半点媚骨的人”;厌恶鲁迅的人,则说他心胸狭窄、不知宽容、睚眦必报、有失温柔敦厚的人。总之,这些正反两面的印象与评价,都仿佛鲁迅是个很凶、很严厉、不通人情的人。那么鲁迅先生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平心而论,在他先后、周围,可以称作斗士、先驱、导师、革命家的人,实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敢于斗袁世凯,鲁迅就很欣赏;创建民国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计其数;梁启超鼓吹共和、孙中山订立三民主义、陈独秀创建共产党,蔡元培首倡学术自由、胡适宣扬民主理念、梁漱溟亲力乡村建设……这些人物不论成功失败,在中国近代史都称得起先驱和导师,他们的事功,均在鲁迅之上。当年中间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杨杏佛、李公朴和闻一多,更别说真正造反的大批左翼人士与共产党人,要论胆量,论行动力,论献身的大勇,论牺牲的壮烈,更在鲁迅之上。 鲁迅一辈子叫喊国事天下事,可是你说他热衷政治,他既不入国共两党,也不做官;你说他是个文人,他却私下和当时的乱党交接甚密,还入过左联。就拿他常被通缉这件事来说,将鲁迅和政治家比较,也不算怎样地不恰当。 还是将鲁迅放回他的时代吧。据说,白色恐怖时期,鲁迅曾经认真地向革命者打听严刑拷打究竟怎样滋味,可见他是准备吃苦头的。最著名的例子,是他出门不带钥匙,意思是横竖死了算了。然而他到底从未挨过整,挨过打,没蹲过一天班房。我们渲染他怎样地避难、逃亡,其实那正是鲁迅的奢侈与风流。 在我们几代人接受的教育中,万恶的“旧社会”与“解放前”,除了共产党人,好像只有鲁迅一个人在那里左右开弓跟黑暗势力斗。鲁迅一再说,他只有一枝笔,可是我们偏要给他弄得很凶,给他背后插许多军旗,像个在舞台上唱独角戏的老武生。 为什么我要强调鲁迅先生的“好玩”?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谓“好玩”一词,能够超越意义、是非,超越各种大字眼,超越层层叠叠仿佛油垢一般的价值判断与意识形态,直接感知那个人——当我在少年时代阅读鲁迅,我就会不断不断发笑。这样一种阅读的快乐,在现代中国的作家中,读来读去,只有鲁迅能够给予我。 举一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萧与看萧的人们》中,宋庆龄通知鲁迅说,萧伯纳到了上海了,正在哪里吃饭,问他愿不愿意去见见。鲁迅于是写道:有这样的要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什么意思呢?——萧是大人物,鲁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见,或赶紧去见,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轻,都没必要,都不恰当,都不大方。其实鲁迅是想要见见的,又其实不见也无所谓。现在人家来了,邀请也来了,那么:有这样的要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这意思很深,也很浅,很率性,也很得体。事后这么写了一笔,很轻,很随便,用了心思,又看不出怎样地用心思。鲁迅先生的文句中,布满这类不起眼的好玩,他知道自己好玩,所以不放过一行文字,在那里独自“玩”。 除了“好玩”,鲁迅先生另一个偶尔被提到的特质,就是非常寂寞,因为他好玩了一生一世,结果大家把他看成个很凶很苦、一天到晚发脾气的人。 最近我看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内部文件,是当年中宣部为了拍摄电影《鲁迅传》,邀请好些文化人的谈话录,我看了很有感慨,几乎每个人都提到鲁迅先生并不是一天到晚板面孔,而是非常诙谐、幽默、随便、喜欢开玩笑。夏衍是老先生讨厌责骂的四条汉子之一,他也说:老先生“幽默得要命”。唐看见市面上把鲁迅弄成那副凶相、苦相,就私下里对他外甥说,哎呀鲁迅不是那个样子的,还说,老先生夜里写了骂人的文章,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见面,互相问起,照样谈笑。 我所谓的“好玩”是一种活泼而罕见的人格,好玩的人懂得自嘲,懂得进退。回头看看清末民初及五四英雄们――康有为算得是雄辩滔滔,可是不好玩;陈独秀算得鲜明锋利,可是不好玩;胡适算得开明绅士,也嫌不好玩;郭沫若算得风流盖世,他好玩吗?好笑倒是有一点;茅盾则一点好玩的基因也没有;郁达夫算是性情中人,然而性情并不就是好玩;再说周作人,他的人品文章淡归淡,总还缺一点好玩,论境界,我以为比他哥哥的纵横交错有声色,到底窄了好几圈。最可喜是林语堂,他在当年乱世提倡英国式的幽默,给鲁迅好生骂了好几回,可是林语堂自己平时并不真好玩,他或许幽默的吧,但毕竟偏于西化之后的种种自我教养,与鲁迅那种天性里骨子里的大好玩,哪里比得过。 先生的愤怒,便是漂亮的文学 依我看,历来推崇鲁迅那些批判性的、匕首式的、战斗性的革命文章,今天看来,以后现代的说法,就叫做“写作的愉悦”。可是我们看他的文字,通常只看到犀利与深刻,没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为老先生不流露。 我们单是看鲁迅各种集子的题目,就不过是捡别人的讥嘲拿来耍着玩,什么《而已集》啊、《三闲集》啊,《准风月谈》啊、《南腔北调集》啊,真是顺手玩玩,结果字面、意思又好看。他给文章起的题目,也都好玩,譬如《论“他妈的”》、《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马上支日记》等等。 《花边文学》中有两篇著名的文章:《京派与海派》、《南人与北人》,竟是同一天写的,显然老人家半夜里写得兴起,实在得意,烟抽得一塌糊涂,索性再写一篇。譬如《论“他妈的”》,我们读着,以为是在批判国民性,其实语气把握得好极了,写到结尾,我猜老先生写到这里,一定得意极了。 老先生看事情非常体贴,他既是犀利的,又是厚道的,既是猛烈的,又是清醒的,不会将自己的观点与态度推到极端,弄得像在发高烧――一个愤怒的人同时是个智者,他的愤怒,便是漂亮的文学。 鲁迅的语气和风调,哪里只是激愤犀利这一路,他会忽而深沉厚道,如他的回忆文字;忽而辛辣调皮,如中年以后的杂文;忽而平实郑重,如涉及学问或翻译;忽而精深苍老,如《故事新编》;忽而温柔伤感,如《朝花夕拾》;而有一种非常绝望、空虚的况味,几乎出现在他各个时期的文字中――尤其在他的序、跋、题记、后记中,以上那些反差极大的品质,会出人意料地糅杂在一起。 老先生越到后来,越是深知“写作的愉悦”。有些绝妙的文章,我们在《古文观止》中也不容易找到相似而相应的例子。雄辩如韩愈,变幻如苏轼,读到鲁迅的杂文,都会惊异赞赏,因鲁迅触及的主题与问题,远比古人杂异;与西人比,要论好玩,乔叟、塞万提斯、蒙田、伏尔泰,似乎都能找见鲁迅人格的影子,当然,鲁迅直接的影响来自尼采,凭他对世界与学问的直觉,他也如尼采一样,早就是“伟大的反系统论者”。只是尼采的德国性格太认真,也缺鲁迅的好玩,结果发疯。 当十九世纪中叶产生的马克思主义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还是最前卫、最时髦的思想体系时,当生于光绪年间的鲁迅也自认是唯物主义初学者时,他凭自己的笔力与洞察力,异常敏锐而前卫地触及了二战以后现代写作的种种问题与方式。他完全凭借自己内在的天性。今天看来,他的许多见解和预测,比马克思主义者更深刻、更真实、更高明。他早就警告,什么主义进了中国的酱缸,就会变;他也早就直觉到,未来中国不知要出多大的灾难,因为他更懂得中国与中国人。中国幸亏有过一个鲁迅,幸亏鲁迅好玩。 由于鲁迅其他深厚的品质――热情、正直、近于妇人之仁的同情心――他曾经一再欣然上当:上进化论的当、上年轻人的当、上左翼联盟的当,许多聪明的、右翼的正人君子因为他上这些当而指责他,贬损他――可是鲁迅都能跳脱,都曾经随即看破而道破,因为他内心克制不住地敏感到黑暗与虚空。
鲁迅究竟是谁 我作为鲁迅的后代鼓起勇气,在鲁迅走后70年来第一次说出我的想法,发出我的声音。第一次表达我作为鲁迅的儿子对父亲的理解和认识。我希望能够促进社会各界传播和弘扬鲁迅精神,并且让这样一种鲁迅精神真正地活进21世纪,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社会工作。但我决不是把鲁迅作为我个人的事情来做的,而是把他作为一个社会性的事业来追求,中国的未来需要鲁迅,需要这样的文化精神。因为他已经是一种经过一个世纪大浪淘沙所产生的中华民族现代的文化精神和脊梁的象征。我希望这样一个社会性的工作能够有更多的人来参与。 ——周海婴在2006“上海书展”上的讲演 我一直有一个想法,就是想写一篇名为《我想触摸活着的鲁迅》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鲁迅能够真实地活在21世纪青年人的心中,让他活得更好,活得更有意义,更能促进中国社会朝向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我想触摸活着的鲁迅 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变迁不仅会固化我们的情感,而且也会加深我们对人与事的认识。对于已成往事的20世纪,作为鲁迅的家属,我的感慨不仅深刻,而且复杂:鲁迅在20世纪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他以毕生不懈的努力创造了一个辉煌的“文化鲁迅”,这是我作为鲁迅家属的骄傲。 从更广的视野来看,鲁迅作为作家的意义可能还表现在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在这个过程中,鲁迅努力实践着传播新文化的信念,同时,他也因为自己不惮前驱的意志而成为了一面具有召唤性的旗帜,对以后那些同样致力于中国进步与发展的有为者而言,鲁迅是令人尊敬的前辈和导师。 然而,从20世纪到21世纪的今天,关于鲁迅,似乎发生了许多变化,有些变化还在持续进行中,这些变化不仅使我感到十分不安,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不安又越来越明显地在我内心转化为对“文化鲁迅”的责任感了。2002年,我们在上海成立了非企业性质的鲁迅文化发展中心,全身心地开始了接近鲁迅的工作,把中心的办公地点就选择在当年鲁迅住过的上海虹口,离他的墓地走路三分钟。在四年的工作中我接触了与鲁迅相关的所有纪念馆,联系了与鲁迅命名的各类学校,对鲁迅故乡和他的所到之处作了大量的实地访问。 此外,我还与一些研究鲁迅的学者、专家取得了联系。在与社会大众的交流中我获得了大量信息。当然,我也接触了很多学生。随着工作的展开和延续,原来那些让我不安的东西越来越沉重了。 在此之前,作为鲁迅的儿子,我天然地拥有与鲁迅最直接而密切的关系,但是现在这种联系似乎已经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切断了,我在宣传鲁迅、纪念鲁迅这样一个垂直的系统里,并没有找到那个本应属于我的独特位置。这是一件令人感到遗憾的事情。在法理上鲁迅应该就是我的亲人,在感情上也是我的亲人,可是现在却感觉这个鲁迅离我很遥远,好像几乎已经不是我们家里的人了,我背负着鲁迅儿子的重负却几乎不能直率的表白,就是当我把所有鲁迅遗物捐出去以后,我从此就开始被当成了花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家属很疑惑,如果这种权利也被剥夺的话,这还是否符合鲁迅的原意? 假如鲁迅作为一个时代的符号有理由有必要走下去的话,则必须给青年人一个有血有肉的鲁迅。生活中的鲁迅其实是个爱开玩笑、非常幽默和蔼的人。从鲁迅的外貌上来说,我想还他的是这样一个原本的形象,说老实话,我迫切地需要表达我们家属对鲁迅的认识。 “意识形态化”掩盖了真实的鲁迅形象 在已经存在的对鲁迅的认识和理解中,鲁迅的真实形象显得遥远而模糊。现在我虽然在很多地方可以听到鲁迅,鲁迅也还是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呈现着,但是这样的鲁迅并不是非常真实的。 鲁迅与现代中国社会的变革关系是很密切的。因此,鲁迅与现代中国革命历史的关系也就显得格外醒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时间里,鲁迅受到了来自政治意识形态的特别重视,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以往很多描述鲁迅的文字也把他刻画成了一个喋喋不休、拿着匕首和投枪的战士形象,形象是双眉紧蹙严峻凝重的,思想是革命化战斗化的,没有个性和生活,其他方面似乎都淡化掉了,只剩这么一个壳,甚至在对这个壳的描述中,也忽略了他作为思想家、文学家的存在,离开了他作为一个最根本的文学家这样一个位置。 我总觉得这样的鲁迅很空洞,我不认识这样一个鲁迅。以后,中国的现行教育体制也把这个特别“革命化”了的鲁迅形象以知识普及的形式传播给了一代代中国人。即使到了21世纪的今天,我们中学语文课本里的鲁迅形象也还保留着浓厚的“意识形态化”的特征。这个“意识形态化”了的鲁迅体现更多的实际上是一种实用价值,而他的思想价值和文学价值则被大大地简化了。 此外,对鲁迅的认识和理解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形式,这就是存在于中国各大高校和各研究机构里的鲁迅研究。鲁迅研究的工作也因为历史的原因曾一度被“意识形态化”,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出现明显变化,出现了很多优秀的鲁迅研究者。我对他们的工作很尊重,因为,他们把主要力量和智慧放在了“还原历史中的鲁迅”这样一个工作上。 “还原历史中的鲁迅”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20世纪的相当一段时间里,鲁迅被严重地“革命化”和“意识形态化”了,以至于完全掩盖了历史中真实的鲁迅形象,当然也就取消了鲁迅作为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巨大的思想存在和文化价值。然而,这种还原的工作,由于研究者个人的立场差异存在理解与认识上的歧见,因而,也就会存在思想上不同见解间的论争。也就是说,学术界对鲁迅的认识是不完全统一的,还处在一个不断还原,以趋于接近那个历史中真实的鲁迅的过程之中。 因此,我的不安显得尤为迫切。根据我的不完全调查,现在青年的一代已经开始淡忘鲁迅了,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都是一个已经“阶级斗争化”了的鲁迅,一个除了用“战士”这个名词来说明以外就找不到词汇来说明的鲁迅。鲁迅在20世纪所作的工作及其对推动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历史意义,他们几乎没有什么了解。 所有这些都令我十分不安和迷惑,因此,如何让鲁迅活在21世纪青年人的心中,这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的大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恐怕首先在于回答“鲁迅是谁”这样一个问题。 那么,鲁迅究竟是谁呢? 还原鲁迅的真精神 如果说,“还原历史中的鲁迅”是在追求对鲁迅的认识价值,那么,我所说的要对鲁迅的人格和精神做出概括,则是在追求鲁迅的文化价值和精神意义。 寻求对鲁迅的理解,找寻“鲁迅是谁”这个问题的答案,关键在于对鲁迅的人格和精神做出概括。我想从四个方面来谈谈我个人对父亲的认识。 首先是立人为本的思想。 “立人为本”是鲁迅精神的灵魂。实际上,鲁迅从青年时代起就自觉地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了推动中国社会现代转型这样一个巨大的社会工作上去了。国族遭受凌辱的历史困境曾使鲁迅十分痛心,这激发了他对人的精神麻木,尤其是中国人的精神麻木的自觉而深入的关注。 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无意间看到影像中麻木的中国人,这件事对鲁迅刺痛最深,他在《呐喊自序》里写到:“这一学年没有完毕,我已经到了东京了,因为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只有当具有个体尊严和独立思考能力的人被确立起来,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的崛起和强大才是可能的。”鲁迅在这里讲到的个体尊严和个体意识的觉醒,就是他“立人为本”思想的精髓。 鲁迅讲的个体尊严,代表着现代人的价值理念,这种观念表明每个个体都有充分发展自我、享受幸福的权力,同时,他也完全拥有个人独立思考的权力,这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人不应该为自己的独立思考遭受损害,这是一种普世价值理念。而个体意识的觉醒则意味着个体对自我的生存价值的关注与自觉。拥有这种个体意识的人会自觉地要求自己活出一个样子出来,他会活得很有尊严,也很有魅力,所以,一个人有了这样的意识,他就具有了真正的勇气,他就可以“横眉冷对千夫指”了。他也就可以拥有“一个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样一种坦荡的胸怀了。所以,个体意识着重于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的追求,以及人的精神气度的养成。 拥有了个体尊严和个体生命的自觉意识,也就拥有了鲁迅所说的“自信力”。而这些拥有自信力的人,才是中国的脊梁。鲁迅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就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所以,鲁迅接着指出:“要论中国人,必须不被搽在表面的自欺欺人的脂粉所诓骗,却看看他的筋骨和脊梁。自信力的有无,状元宰相的文章是不足为据的,要自己去看地底下。”觉醒人的个体尊严,激活人的个体生命意识,这是鲁迅人格与精神的首要之点,具有个体尊严和清醒的个体意识是他特别看重的精神品质。 第二是独立思考。 如果说立人为本是鲁迅思想与精神的灵魂的话,那么,独立思考则是他的骨髓,它使“立人为本”这个灵魂获得了支撑。仔细思考鲁迅的独立思考的内容,大概可以包括三个方面: (一)独立思考体现为一个人如何把“立人为本”的理念真正落实在自己的身上。这种独立思考要求一个个体自觉的人对自己的生命负有完整的责任。在五四新文化时代,像鲁迅这样的早期思想启蒙者特别看重一个人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态度。我要过怎样的生活不应该让父母来包办,也不应该由某个外在的绝对权威来支配,我有我自己的选择,这其实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最重要的东西。它真正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我这样一个人应该怎样度过自己的一生才是有意义的,对这样的问题,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是有着明确坚定的立场的。 (二)真正的独立思考意味着能够把批判精神体现出来。鲁迅在《野草》中描写了一个举起投枪的战士,这个战士的形象很大程度上就是他的自我形象。这就是说,鲁迅是自觉地把批判的重担放在了自己身上的。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斗士。这里,批判的意思是一个人有勇气面对真实的世界,并且不依赖任何外在的权威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鲁迅就是一个具有这种批判精神的斗士。值得特别强调的是,鲁迅的这种批判目的不是破坏、拆毁和颠覆,而是在于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建设一个强大的中国。他的建设性的意义是非常明显的。应该说,鲁迅对孙中山推翻千年帝制、亲手创建的新制是有感情的,是希望它成长壮大的。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种希望和期待,他才对那些丑恶的、腐败的、麻木的、落后的现象怀抱如此深刻的愤怒。但在这愤怒后面难道不是跳动着一颗希望的心吗?所以,我们说鲁迅是一个为新文化理念去战斗的人。当他看到一切阻碍着新文化传播的力量的时候,他是以合法的、和平的方式来捍卫新文化的,虽然有时候他使用讽刺与挖苦的笔调,但这仅仅是他的一种个人风格,是无可厚非的。 (三)独立思考也意味着文化与观念的创新精神。在拥有深厚封建文化传统的国度努力传播新文化的理念,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创新,是需要用勇气来实践的一项人类壮举。鲁迅首先是思想家。这是我们一开始就特别强调的。鲁迅强调在思想与文化观念上的创新,是在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基础上的更高程度的创新。同时,也要看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也必须依赖于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思想和文化创新的意识。所以,文化和观念的创新既是基础性的创新,同时也是主导性的创新。 第三是拿来主义。 鲁迅是一个在文化上积极主张拿来的思想家。拿来主义就好像是鲁迅精神与人格的眼睛,体现的是他的气度、视野和眼光。他在《拿来主义》一文中这样写到:“我们被‘送来’的东西吓怕了。先有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后有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于是连清醒的青年们,也对于洋货发生了恐怖。其实,这正是因为那是‘送来’的,而不是‘拿来’的缘故。”这“送来”的历史就是被迫、屈辱的历史。 何以打破这被迫和屈辱呢?那么,就首先需要去拿来。所以他说:“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拿来主义体现的是文化的气度、视野与眼光。他是一种主动积极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鲁迅的拿来主义,他的立场是完全中国的。他是脚踩在中国的大地而放眼世界的,一切拿来的东西都是为了我们自身的自强和壮大。所以,他与崇洋媚外是势不两立的,也不赞同无选择的乱拿。 第四是韧性的坚守。 韧性的坚守是鲁迅精神的手和足,它是对上述三个方面的积极而坚持不懈的践履,是观念落实在行为上的具体过程,是一步步走、一点点做的持续不断地努力和进取。所以,鲁迅的韧性,体现的是一种坚守的精神。它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长度,二是强度。所谓长度,就是指每天的工作从不懈怠,所谓强度,就是指每日工作的辛劳与效能。 鲁迅在他的《野草》中有这样的句子:“是的,我只得走了。况且还有声音常在前面催促我,叫唤我,使我息不下。可恨的是我的脚早经走破了,有许多伤,流了许多血。”那“前面的声音”其实也就是他自己内心的声音,这实际上就是他自己生活的真实写照,持之以恒,进之以猛,把坚守贯穿于生命的整个历程,一个人能够拥有这样的人生,就足以令自己欣慰的了。 所以,我们理解的鲁迅,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在他弥留之际,是没有什么悲哀痛苦的,因为在他的一生中他尽可能做自己想要做的事,而且做得那么好,鲁迅在自我完成方面是足够欣慰的。一个人能够在自己有限的生命历程中把自己做成,这是多么精彩,他怎么会感到悲哀呢?所以,筹拍40集鲁迅电视剧,我就对编剧们说,不要把鲁迅的弥留之际描写得很悲哀,他应该是豪情满怀的。 从鲁迅身上我们可以看出,要做到韧性的坚守,就要面对三个东西:暴力、权力和软暴力,应该说,鲁迅对来自这三个方面的压力是做好了足够的精神准备的,所以,他从来没有被暴力和权力屈服过,更没有被软暴力所腐化和动摇。尤其是软暴力,更有当今的现实意义。要知道,鲁迅当年的生活是很精致的,他当年的生活大概仍然是今天很多人追求的梦想,但是鲁迅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拥有这样的生活就遗忘了自己对社会的使命,他对自己的使命和自我完成是充分自觉的。 现在社会上流行的拜金主义思想很严重,对青年一代影响很坏,一个孩子在家里总是养尊处优,害怕困难,遇到一点点挫折就受不了,这很成问题。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软暴力处处显示威力的时代,如何在这样一个时代中使每个生命个体发育成型,拥有健全的个体生命自觉,这是很重要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以上我谈了我的不安和迷惑,谈了鲁迅的精神和人格,这是在沉思良久后,我作为鲁迅的后代鼓起勇气,在鲁迅走后70年来第一次说出我的想法,发出我的声音。第一次表达我作为鲁迅的儿子对父亲的理解和认识。我希望能够促进社会各界传播和弘扬鲁迅精神,并且让这样一种鲁迅精神真正地活进21世纪,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社会工作。但我决不是把鲁迅作为我个人的事情来做的,而是把他作为一个社会性的事业来追求,中国的未来需要鲁迅,需要这样的文化精神。因为他已经是一种经过一个世纪大浪淘沙所产生的中华民族现代的文化精神和脊梁的象征。 我希望这样一个社会性的工作能够有更多的人来参与。我在2006年策划了一系列纪念活动,以纪念鲁迅逝世70年。对这样一个社会性的事业而言,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我提议将2006年作为“普及鲁迅元年”,希望以此作为新的起点,把这一工作持续、有效、深入地开展下去。 (本文为作者在2006“上海书展”《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发布会上的讲演)(文/周海婴) 毛泽东三谈鲁迅活着会怎样
毛泽东1940年1月在延安新创刊的《中国文化》创刊号上发表了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其中对鲁迅作出了自己的评价:“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这段话,把中国人对鲁迅的评价推向了最高峰,大有盖棺论定之势。
1924年2月4日,这一天是中国农历大年三十。夜幕降临了,时间向午夜推进。除夕是中国人家庭团圆的日子,但鲁迅却独自守岁,而夫人朱安就在同一个院里的另一间屋里。 作为母亲送给他的礼物,鲁迅始终不肯接受这个裹着小脚、对他唯命是从的发妻——朱安,哪怕他一个人常年孤守青灯伴黄卷。于是这种明明白白的痛苦便铸成了鲁迅和朱安孤独而痛苦的婚姻。 母亲的“礼物” 1906年,远在日本留学的鲁迅在母亲的反复催促下,终于不情愿地启程回中国。母亲想让鲁迅回家完婚,鲁迅回答说,让姑娘另嫁人为好。但母亲却发电报说:母病速归。回家后的第二天,便举行婚礼。这天是7月26日(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六月初六)。 族人中帮忙者在这一天如临大敌,因为他们早就知道,周家大少爷是个桀骜不驯的家伙,不走科举正道,却剪辫子,学洋文,穿洋服,对此,他们做好了一切防范准备。但鲁迅却出奇地平静,他装了一条假辫子,从头到脚一套新礼服,站在那里迎亲。轿子来了,从轿帘的下方先是伸出一只中等大小的脚,这只脚试探着踩向地面,然而,由于轿车高,这只脚一时没有踩在地面上,却把绣花鞋掉了。这时,一只真正的裹得很小的脚露出了真相。原来,这位姑娘听说她的新郎喜欢大脚,因此穿了双大鞋,里面塞了很多棉花,以便使新郎喜欢。然而,现在却露馅了。 一阵忙乱之后,鞋又重新穿上了。姑娘终于从轿子里走了出来。她身材不高,人显得瘦小,一套新装穿在身上显得有些不合身。在族人的簇拥下和司仪的叫喊声中,头盖被揭去了。鲁迅静静地看了一眼新娘,在此之前鲁迅从未见过这个姑娘。姑娘的面色黄白,尖下颏,薄薄的嘴唇使嘴显得略大,宽宽的前额显得微秃。姑娘出身普通人家,娘家姓朱,也是浙江绍兴人,亲戚们都称她为“安姑”,大鲁迅3岁。在热闹的婚礼中,谁也不会想到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一场漫长的婚姻灾难开始了。 孤守青灯黄卷 婚礼的当天晚上,鲁迅彻夜未眠。朱安数次小心地说:“睡吧。”鲁迅一字未答。接下来的两天里,鲁迅都睡在其母亲屋中。第四天,鲁迅和二弟周作人及几个朋友启程东渡日本,这一走就是三年。 1909年8月,鲁迅从日本回中国,在杭州一所师范学校任教。翌年7月,回到绍兴,任绍兴浙江省立第5中学教务长,后任学监,又任绍兴师范学校校长。此间,鲁迅虽人在绍兴,但很少回家,他住在学校。即使偶尔周六晚上回家,也是通宵批改学生的作业或读书、抄书、整理古籍。他有意不与朱安接触。 从日本回中国后的那两年,鲁迅的心情十分沉郁,“囚发蓝衫”、不修边幅的形象,使他显得苍老,而他实际上只不过刚刚30岁。这一时期他拼命抽烟喝酒,近于自暴自弃。他在给自己的终生挚友许寿棠的信中说:“仆(我)荒落殆尽。”又说:“又翻类书,荟集古逸书数种,此非求学,以代醇酒妇人者也。”说得很坦率,也很沉痛。 正当鲁迅在极度痛苦中寻求出路时,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翌年2月,已任国民政府教育总长的蔡元培邀鲁迅到教育部工作。4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迁往北平(今北京)。5月初,鲁迅前往北平,开始了在北平长达14年之久的生活,而这14年中的前7年多,鲁迅独居,度过了31岁到38岁之间的岁月。 朱安在绍兴,伴随着周老太太,度过了30多岁到40出头这段生命。鲁迅到北京后,经济状况渐渐好了一些,开始在银行存一些钱。他此时完全有能力把朱安从家乡接来,但却连想也没去想这事。鲁迅孤寂地坐守青灯黄卷,沉湎于拓片残书之中。 生命迫近第40个年头,他准备“去自己死掉”。一直到《狂人日记》、《阿Q正传》发表后的数年中,这种孤寂以及“死”的念头依然缠绕着他。据许广平回忆说,鲁迅那时在床褥下面藏有利刃,被许广平发现拿走了。 胡同里的居家生活 到1919年,朱安已是40多岁的人了,她结婚已整整13个年头。对她来说,这13年的婚姻等于一片荒漠。1919年11月,鲁迅买下了北京西直门内公用库八道湾11号的一处院子,共花了3500元钱。 八道湾11号是那种老式的三进院,外院是鲁迅自己住以及门房和放一些书籍杂物,中院是母亲和“大太太朱氏”住,里院一排正房最好住,是二弟一家和三弟一家分住。全家虽然团聚了,但鲁迅的心依然孤独痛苦。 朱安做的饭菜鲁迅不想吃,但母亲就在身边,他把火压下去了。朱安缝的衣服鲁迅不想穿,他把它从屋中扔到院子里。夜晚就寝,朱安铺好被褥等着鲁迅,鲁迅大发脾气,闹到要把床拆掉,最后还是分居。虽然如此,但当朱安身有不适,鲁迅还是雇上人力车,陪同她到外国人开的医院去治疗,并且扶她上下车,这使外国医生看了也很感动。 1923年夏,鲁迅同周作人因家庭纠纷反目割席,两人从此再无来往。在这种情况下,鲁迅决定搬家。鲁迅征求朱安的意见:是想回娘家还是跟着搬家?朱安明确坚定地表示,愿意跟着鲁迅。 随后他们搬到砖塔胡同近10个月,那段日子是他们单独接触最多的时间,但一切机会和努力均不可能挽回他们的婚姻了,更何况鲁迅根本就不想挽回什么。随着岁月流逝,鲁迅对朱安已连发脾气的心思也没有了。 鲁迅似乎也曾想过开导朱安,但他们的精神思想相距太远,谈话几乎无法进行。有一次鲁迅告诉朱安,说有一种食品很好吃,朱安也附和说她也吃过,确实好吃。鲁迅不悦,因为鲁迅说的这种食品是他在日本时吃过的,中国并没有这种食品。朱安想凑趣,但适得其反。 45岁开始的新生命 1924年5月25日,鲁迅和朱安搬进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21号。这所新居是鲁迅自己的,在那里鲁迅和朱安依然分居。不久,他把母亲从周作人处接去,他需要母亲,朱安也需要婆婆。在西三条胡同21号又住了约10个月。到1925年3月,鲁迅收到北平女子师范大学的女学生许广平的第一封求爱信。鲁迅时年45岁,许广平27岁,朱安48岁。翌年,1926年8月26日,鲁迅与许广平离京,几经周折,于次年10月上旬在上海同居。 朱安对鲁迅,甚至包括许广平并无怨恨之意,但她的内心是痛苦的。一次朱安向周老太太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大先生(鲁迅)领着一个孩子来了,她说梦时有些生气,周老太太对朱安的生气不以为然。因为周老太太对自己的大儿子和许广平的事还是很高兴的,并且盼望有一个鲁迅的孩子在自己跟前“走来走去”。 1936年10月,鲁迅在上海逝世。消息传到北京,朱安很想参加鲁迅的葬礼,终因周老太太年已八旬,无人照顾而未成行。西三条胡同21号鲁迅离京前的书房被辟为灵堂,朱安为鲁迅守灵。1943年鲁迅的母亲病逝,只剩朱安一个人了。 鲁迅逝世后,朱安和周老太太的生活主要是许广平负担,周作人也按月给些钱,但周老太太病逝后,朱安拒绝周作人的钱,因为她知道大先生与二先生合不来。虽然许广平千方百计给朱安寄生活费,但社会动荡,物价飞涨,朱安的生活十分清苦,每天的食物主要是小米面窝头、菜汤和几样自制的腌菜。很多时候,就连这样的生活也不能保障。 1947年6月29日凌晨,朱安孤独地去世了。朱安说过这样的一段话:“我好比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 (摘自星岛网) 鲁迅印象 花边·家庭之传人
2002年春节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全家福。 花边·家庭之天伦
1931年鲁迅全家与冯雪峰全家合影。 花边·好看之时尚
1912年鲁迅自己设计的服装,有点像中山装,更像今天的夹克。 花边·好看之潇洒
许广平最喜欢的一张鲁迅照片,周海婴猜想这是因为这张照片表现出鲁迅少有的潇洒、轻松、极富生活化的神情气度。背心为许广平亲手编织。 花边·好玩之嬉游
1927年1月2日在厦门南普陀,鲁迅及泱泱社青年郊外合影。鲁迅倚坐在一块墓碑旁。左边躺着的是林语堂。 花边·好玩之萧伯纳合影
1933年2月17日,鲁迅与萧伯纳、蔡元培合影于上海宋庆龄住宅。当时鲁迅接到宋庆龄的邀请会见萧伯纳,回复道:“有这样的要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身高1.6米左右的鲁迅在高个子的萧伯纳面前神态悠然,似乎在“偷着乐”。 (图片摘选自同心出版社出版的《鲁迅家庭大相簿》 来源/《新京报》) 为鲁迅抬棺的人 在《痛别鲁迅》一书中,作者孔海珠经过多次采访和查考,对为鲁迅先生抬棺的12个人进行了考证。他们分别是:萧军、黎烈文、吴朗西、周扬、靳以、姚克、黄源、张天翼、胡风、曹白、巴金、鹿地亘。其中,曹白先生是最年轻的一位,1907年出生。随着张天翼、巴金先后去世,曹白成为鲁迅抬棺的十二青年中惟一在世的人。 我看鲁迅 文/王朔 1 第一次听说鲁迅这名字是一谜语:山东消息——打一人名,忘了发表在哪儿,反正是一印刷纸,一大堆谜语,让小孩猜。大约八九岁的时候,我们院一爱看书的孩子跟我们一帮人吹:有一鲁迅,太牛逼了。他眉飞色舞地说:丫行于一条黑巷,一群狗冲丫叫,丫说:呸!你这势利的狗。我和一干听众大笑,当时我刚被304医院一只三条腿的狗追过,吓得不轻,这句话对我的心理大有抚慰。有那么几周,我们上下学,谁走在后面,前面的人就会回头笑骂:呸!你这势利的狗。 第一本鲁迅的书就是这孩子借给我看的,不是《野草》便是《热风》或是另一本,上面有骂狗这一段。我一向有一特异功能,无论什么书,拿来一翻,必先翻出涉嫌黄色那一段。鲁迅的书也不例外,一翻翻到一篇杂文,主要内容是摘抄当年一份流氓小报登载的社会新闻,说的是上海一妇人诉上法庭告其夫鸡奸,似乎引的是原始卷宗。我当时是一特别正经的人,就是那种对这类下流故事爱看,看完之后又奋起谴责的家伙。我对鲁迅文风的第一观感并不十分之好,如此文摘怎么能算他的东西?有一种人写文章专爱引用别人的话,当时是一时弊,现在还是一俗例,起先我把鲁迅也当成了这种人。 后来开始看鲁迅的小说,文化大革命焚书坑儒,可是没烧鲁迅的书,书店里除了毛泽东选集马恩列斯全集剩下的就是鲁迅全集赫然摆在那里。老实讲,当时很容易崇拜个谁,《艳阳天》我都觉得好,但是并没觉得鲁迅的小说写得好,可能是因为那时我只能欣赏戏剧性强和更带传奇性的作品,对人生疾苦一无所知,抱着这样自我娱乐的心态看书,鲁迅的小说就显得过于沉闷。相对于北京孩子活泼的口语,鲁迅那种二三十年代正处于发轫期尚未完全脱离文言文影响的白话文字也有些疙疙瘩瘩,读起来总有些含混,有些字现在也不那么用了,譬如把“的”一律写做“底”,好像错别字似的,语气也变得夹生。这就是大师啊?记得我当时还挺纳闷。再后来,阅读的经验增加了,自己也写了二十年小说,对小说也不简单地用明白流畅情节生动当唯一标准了,我要说,鲁迅的小说写得确实不错,但不是都好,没有一个作家的全部作品都好,那是扯淡。而且,说鲁迅的小说代表中国小说的最高水平,那也不是事实。 我觉得鲁迅写得最另类的三篇小说是《一件小事》、《狂人日记》和《伤逝》。《一件小事》从立意到行文都很容易被小学生模仿,这篇东西也确实作为范文收入过小学课本,像小说结尾那句“他的背影高大起来”,我那个不学无术的女儿在她的作文中就写过。写《狂人日记》时鲁迅充满文学青年似的热情,文字尚嫌欧化,透着刚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吃惊,那种激烈决绝的态度则和今天的“愤青”有共通之处,搁今天,也许能改编成摇滚。《伤逝》大概是最不像鲁迅后来风格的一部小说,男女过日子的事儿,他老人家实在是生疏,由此可见,大师也有笔到不了的地方,认识多么犀利也别想包打天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社戏》是很好的散文,有每个人回忆童年往事的那份亲切和感伤,比《荷塘月色》、《白杨礼赞》什么的强很多,比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可就不是一个量级了。那也不在作家的经验、才华,在于不同人生本身的差距。 《祝福》、《孔乙己》、《在酒楼上》和吃血馒头的那个《药》是鲁迅小说中最好的,和他同时代的郁达夫、沈从文和四川那位写《死水微澜》的李劼人有一拚,在当时就算是力透纸背的。中国普通人民的真实形象和难堪的命运被毫不留情地端了出来。这些人物至今刺激着我们,使我们一想到他们就毫无乐观的理由。半个世纪之后,我们的人民不再是鲁迅那个时代完全处于被忽略被遗忘的境地很需要被同情的那伙人了。从鲁迅第一声呐喊起,他们也折腾了几十年,再提到人民二字,只怕要警惕一点了,有些事是别人强加的,有些事可是他们自个乐意的,甚至还有不少诗意的发挥。仅有唤醒意识和对压迫者的控诉那都是表面文章,真正需要勇气和胆识的不是反抗强者,而是直面那些可怜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人,对他们予以解剖。 鲁迅写小说有时是非常概念的,这在他那部备受推崇的《阿Q正传》中尤为明显。小时候我也觉得那是好文章,写绝了,活画出中国人的揍性,视其为揭露中国人国民性的扛鼎之作,凭这一篇就把所有忧国忧民的中国作家甩得远远的,就配去得诺贝尔奖。这个印象在很长时间内抵消了我对他其他作品的怀疑,直到有一次看严顺开演的同名电影,给我腻着了。严顺开按说是好演员,演别的都好,偏这阿Q怎么这么讨厌,主要是假,没走人物,走的是观念,总觉得是在宣传什么否定什么昭示什么。在严顺开身上我没有看到阿Q这个人,而是看到了高高踞于云端的编导们。回去重读原作,发现鲁迅是当杂文写的这个小说,意在针砭时弊,讥讽他那时代一帮装孙子的主儿,什么“精神胜利法”、“不许革命”、“假洋鬼子”,这都是现成的概念,中国社会司空见惯的丑陋现象,谁也看得到,很直接就化在阿Q身上了,形成了这么一个典型人物,跟马三立那个“马大哈”的相声起点差不多。当然,他这信手一拈也是大师风范,为一般俗辈所不及,可说是时代的巨眼那一刻长在他脸上,但我还是得说,这个阿Q是概念的产物,不用和别人比,和他自己的祥林嫂比就立见高下。概念形成的人物当作认识的武器,针对社会陋习自有他便发发扬火力指哪儿打哪儿的好处,但作为文学作品中的审美对象他能激起读者的情感反应就极为有限了。是不是有这么一个规律,干预性针对性越强的作品,审美性可感性就越低?尤其是改编为影视这种直接出形象艺术形式,这类人物就很吃亏,演员也很难从生活中找依据。 鲁迅有一批小说游戏成分很大,我指的是他那本《故事新编》。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批作品。这些游戏之作充分显示了鲁迅的才气和机灵劲儿,再加上一条就是他深厚的旧学知识。这也不是随便什么人能写的,他对历史和历史人物的态度真够姚雪垠凌解放包括陈家林学半年的。若说鲁迅依旧令我尊敬,就是他对什么样公认的伟大人物也没露出丝毫的“奴颜和媚骨”,更没有用死无对证的方法大肆弘扬民族正气,编织盛世神话。他对历史故事和历史人物的怀疑渗透在《故事新编》的第一笔中。唯一叫人败兴的是编者在这批小说下面加的注释,告诉今人这话指什么,那段是讽刺当时的什么现象,那就变得小气了,纯粹是意气用事,借古讽今。有些话我本不想说,但话赶到这儿了,我还是说了吧。鲁迅这个人,在太多人和事上看不开,自他去了上海,心无宁日,天天气得半死,写文章也常跟小人过不去。愤怒出诗人,你愤怒的对象是多大格局,你的作品也就呈现出多大格局。鲁迅的个性在他的创作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此外,他的文学理念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时候潮流的影响和摆布。 2 在某些方面,我的观念很保守,譬如作家这个称呼,我一直认为必须写小说才配这么自称。(诗人单算,他们可以直接叫诗人。)我是把小说当作“作家”这一行的防伪标记看待的,因为有太多不着调的人在写散文。凡见报的中国作家代表团名单中顶着“著名散文作家”头衔那位往往是一冒牌货,不是作协官员就是某人的儿子或者干脆是文学圈里一碎催,能写个山水游记或是某老腕某年某日一时的音容笑貌就覥着脸出来招摇了。这些人严重败坏了散文随笔的名声,使我一想到散文随笔总觉得那不是正经东西,若说某人独以散文随笔见长,先觉得这是一起哄的,读了也以为好,仍觉得此人没根基,起码和文学无关,用那种比较装孙子的话说就是“文化意义大于文学意义”。 关于这一点,我和一个作家朋友当面争论过,我认为鲁迅光靠一堆杂文几个短篇是立不住的,没听说有世界文豪只写过这点东西的。我这朋友说:我坚决不同意你这说法!接着举到另一位也是很多人的精神之父阿根廷人博尔赫斯为例,这位也是没写过多少东西便一举成事儿的。这倒弄得我没话可说。当然我并没有被说服,我也没觉得博尔赫斯怎么着了。我坚持认为,一个正经作家,光写短篇总是可疑,说起来不心虚还要有戳得住的长篇小说,这是练真本事,凭小聪明雕虫小技蒙不过去。有一种为没写过什么东西混了一辈子的老作家遮丑的鬼话,说写短篇比写长篇难,因为结构如何如何之难,语言如何如何精练,这也就是蒙蒙没写过东西的人。短就是短,长就是长,写长的要比写短的多倾注心血这还用说么?长篇就不用结构了?就该罗嗦?长篇需要用力劳神的地方那是只会写短篇的人想也想不到的。是,小说只有好坏之分,不在长短,同是好小说,我也没见谁真拿《祝福》、《交叉小径的花园》去和《红楼梦》、《追忆逝水年华》相提并论。 鲁迅没有长篇,怎么说都是个遗憾,也许不是他个人的损失,而是中华民族的损失。以他显露的才能,可以想象,若他真写长篇,会达到一个怎样的高度。这中间有一个悖论:如果不是那样一个乱世,周围有那么多叫他生气的人和事,他再不是那么个脾气,他也就有时间写长篇了;但若不是那样一个时代,周围不是那么个环境,他也跟他弟一样客气,我们就只有在翻阅北洋政府人事档案时才能找到周树人的名字,知道是那个周作人的哥。所以这也是中国文学的宿命,在鲁迅身上,我又看到了一个经常出现的文学现象,我们有了一个伟大的作家,却看不到他更多优秀的作品。 3 在我小时候,鲁迅这个名字是神圣的,受到政治保护的,“攻击鲁迅”的严重的犯罪,要遭当场拿下。直到今天,我写这篇东西,仍有捅娄子和冒天下之大韪的感觉。人们加在他头上无数美誉:文豪!思想先驱!新文化运动主将!骨头最硬!我有一个朋友一直暗暗叫他“齐天大圣”。我们都知道,他对中国的贡献并不局限于文学,他是有思想的。思想和作家不是一个等号关系,作家,能写文学作品,不见得有思想,要想当最顶级的作家,必须有思想,这个我们从小就分得清,也就是说,思想是首要的,大于其他的。当然还有先进思想和落后思想之分,这且不管他,鲁迅,自然是最先进的,这个认识被当作铁的事实早就灌输到我的头脑之中。 像所有被推到高处的神话人物一样,在鲁迅周围始终有一种迷信的气氛和蛮横的力量,压迫着我们不能正视他。他是作为一个不可言说的奇迹存在的。在我读过他的大部分作品并已得出自己的看法之后的很长时间,仍不能摆脱对他的迷信,一想到他就觉得他的伟大是不证自明的。如果说他的作品不是很过硬,那他还有过硬的思想,那个思想到今天还闪烁着锋利的光芒,照耀着我们黑暗的自身。我以为我了解他的思想,实际上我没有读过任何他的思想著作,一些专用于他的句子使我觉得不必深究,“一个都不宽恕!”“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贵的品格,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不就是思想么? 思想解放运动开始后,老百姓第一个变化就是嘴坏了,谁都敢说。深圳建特区后,我有一个做律师的朋友去那边捞世界,回来之后请大家吃饭,有人喝了酒后高叫:鲁迅,有什么呀!论思想,他有毛泽东有思想吗?毛泽东,有雄文四卷,起码让三代中国人灵魂受到洗礼;论骨头硬,他有王二小骨头硬吗?给敌人带路,掩护了几千老乡和干部,被敌人摔死在石头上。 我不是说这酒鬼说的话多么发人深省,真正使我震动的是他的态度,不一定非要正确才能发言,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说了也就说了,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确实先要有这么个耍王八蛋的过程。 这使我终于可以用一个人看另一个人的眼光去打量鲁迅。这时我才发现我对他有多不了解。那些经常用于称赞他的话其实不属于思想,只是夸他的为人或说高贵的德行,拜倒在他的光芒之下那么久其实我对他的思想一无所知。从他无数崇拜者的文章中我也想不想谁说过他有思想,大家纠缠、感慨、为之涕下、激动不已的大都是他的品格,最厚道的文章也只是对他可能具有的思想进行猜测,想象这样一个为世不容、痛苦敏感的智者内心一定是“漆黑一团”,这个逻辑似乎是说,对生活、社会、人群极度绝望本身就是深刻的思想。我不是太明白这个逻辑,坦白说,直到昨天,写到这里,我还是晕菜,不知道鲁迅思想的精髓到底是什么。 我一有位常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朋友一直对鲁迅怀有一些私人兴趣,收集有很全的鲁迅资料,很多关于鲁迅的闲话我都是听他讲的,于是我专门向他请教,鲁迅有什么思想?这位朋友似乎也懵了一下,想了想说,实际也没什么新鲜的,早期主张“全盘西化”,取缔中医中药,青年人不必读中国书;晚年被苏联蒙了,以为那儿是王道乐土,向往了好一阵,后来跟“四条汉子”一接触,也发觉不是事儿。据鲁迅最新研究成员讲,鲁迅是主张“人权”的,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因为毕竟写过《论“费尔泼赖”应该缓行》,鲁研家们还没找出办法将他归到英国式消极自由那一筐里。如此等等,胡说一气,当时我是满足了,回到家里坐在电脑前还是糊涂,对“思想”这个词的包含范围感到糊涂,不能说给国家民族指条明道不叫思想,但我对鲁迅的期待和他一直享有的地位似乎又不应仅限于此。在此,我觉得自己挺可悲的,那么痴心地笃信过很多不甚了了的东西,其实不明真相,还是那里磕头如捣蒜,就怕别人说自己浅薄。 4 说到鲁迅精神,这个我是知道的,就是以笔为旗,以笔为投枪或匕首,吃的是草,挤的是奶,痛打落水狗,毫不妥协地向一切黑暗势力挑战。与之相联的形象便是孤愤、激昂、单枪匹马,永远翻着白眼,前面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明枪,身后是飞蝗一般放不完的冷箭,简言之,战士的一生。有一句话,本是他贴赠孙中山的,后多为他那些爱好者回赠于他:有缺点的战士依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不过是苍蝇。林语堂也形容过鲁迅: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这个不会为缺点玷污逮谁跟谁急的战士形象对后代中国作家的吸引远大于写小说的那个鲁迅。大家似乎达成了一个共识,只会写小说的作家是低级动物,做战士才是清名永留的不二法门,甚至是把一举成名的金钥匙。于是,忿于世人不肯受他超度的传道士来了,才尽落魄的三流文人来了,大事小事一直不顺的倒霉蛋、心理变态的自大狂和一班普普通通的愤世嫉俗者都来了。什么样的病人一集合,毛病都不叫毛病,改叫众人皆醉我独醒了。 我觉得这个风气特别不好,理应拓荒自耕富而不骄的文坛成了小商小贩云集叫卖的市场。很多有才只是一时手背的作家彻底可惜了。北京有个毛老师,原来的小说写得不错,号称天下速度第一,五千言字一杯茶工夫立等可取,我是见这个名字就买,每读必有心得。近两年入了此道,天南海北危言耸听,看上去已与猛张飞无异,所言之事,对不起,尽是别人喝剩的茶根儿,大医院倒出的药渣儿。还有那一伙子在校不在校的家伙,竞相出一些大话集,名为书生实为书商,一写小说便露了馅儿,博士学位也要印在书皮儿上,明明是讨饭的花招偏要自称“挑战”,不知道那叫寒碜吗?在这我确实要以前辈的口气对他们说几句:有志气,允许;想当作家,可以;走正道。读书尽可以使人无耻,但自己要给自己设一个底线,丢人的事也有瘾,干过一次就想着下次。 还有那个伊沙,出了本书,直接就叫《一个都不宽恕》。鲁迅对伪君子假道学种种愚昧麻木中国人的劣根性骂得都对,若说还有遗珠之憾,就是把自己拉下了。伊沙那儿就拉了两个人,一个鲁迅,一个他自己。这就不彻底了,一本书的风格也很不统一,一半骂别人,一半夸自己,诗也上了,脑子盘算过的文学构想也拿出来了,历数自己的种种仗义,这就没劲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涉及到人之为人的根本立场。说众人皆醉我独醒可以,说众人皆浊我独清,这个恐怕只有刚出生的婴儿才配。依我之见,中国人最大的劣根性就是乌鸦落在猪身上——光看见别人黑了。物理学早就证明了,在这个地坏上没有一个人处于比其他人优越的地位,代替上帝对别人进行精神审判,在笃信宗教的国家是最大的渎神。缺点就是缺点,譬如病菌,无论是战士还是苍蝇携带都会使人生病。 后人的效颦都要鲁迅负责并不公平。这就是榜样的悲哀,遭人热爱看来也不全是美事。鲁迅对自己到底怎么看,大概我们永远不知道了。有一点也许可以肯定,倘若鲁迅此刻从地下坐起来,第一个耳光自然要扇到那些吃鲁迅饭的人脸上,第二个耳光就要扇给那些“活鲁迅”、“二鲁迅”们。 5 阿Q讲过:尼姑的光头,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么?对鲁迅,我也这么想。各界人士对他的颂扬,有时到了妨碍我们自由呼吸的地步。我不相信他如此完美,没有这样的人,既然大家载来越严厉地互相对待,他也不该例外。他甚至应该成为一个标尺,什么时候能随便批评他了,或者大家都把他淡忘了,我们就进步了。中国有太多的神话,像我这样的红尘中人,若想精神自由,首先要忘掉还有一个“精神自由之神”。 我的那个研究鲁迅的朋友对我说:鲁迅是相信进化论的,即未来比现在好,青年人比老年人好。他还讲,他的使命就是扛住正往下落的闸门,让年轻人能逃出一个算一个。后来在广州厦门看到清党,他这个观念有些动摇,认为青年人坏起来也不逊于老的。但到临死,他还是对未来抱有信心,一次看到苏联红场阅兵的纪录片,对许广平和在场的萧红说:这个场面我是看不到了,也许你们能看到,海婴能看到。 这位朋友再三对我说:他其实是很热情的,很热情的。 (2000年1月25日) 纪念·学习
1981年9月25日,在鲁迅诞生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周扬发表题为《坚持鲁迅的文化方向发扬鲁迅的战斗传统》的报告。
1949年10月19日,《人民日报》刊登“鲁迅先生逝世十三周年纪念特刊”。
1966年10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学习鲁迅的革命硬骨头精神》。
1976年10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学习鲁迅永远进击》。
1981年9月25日,《人民日报》刊发社论《鲁迅精神永在》。
12 September 倘不低俗,如何存活?
《低俗电影》
彼得·毕斯肯德 著 在《低俗电影》之前,彼得·毕斯肯德曾写过一部《逍遥骑士和愤怒的公牛》。如果你看过那部书的话,你就知道这本新书正好是它的续篇。根据副标题(“米拉麦克斯、圣丹斯就独立电影的兴起”)的指引,它要回顾的正是上世纪90年代兴起的新好莱坞运动,并为独立电影业和其他两个主题写下记录。
为什么选择米拉麦克斯公司和圣丹斯电影节?因为它们是独立电影运动最早的先行者和最大的获利者。这么些年来,从《性、谎言、录影带》到《低俗小说》再到《芝加哥》甚至到咱们的《英雄》,从昆汀·塔伦蒂诺到马特·达蒙,从金棕榈到奥斯卡,我们有太多可以津津乐道的话题。但要想从错综复杂的影业圈子及虚虚实实的报道中挖到一些幕后的真相、丑闻和密谋,却并非易事。
彼得·毕斯肯德在大量的采访过程中就曾遭遇过抵制,甚至是周密的监视,但最终他还是突破重围完成了这部生动又犀利的编年史。读者会震惊于它信息的丰富,甚至让人以为他在米拉麦克斯公司的办公室里装上过窃听器。而在他为这一代独立电影人勾勒出群像时,我们尤其记住了其中最鲜活也最具影响力的温斯坦兄弟和罗伯特·雷福德。
书中以米拉麦克斯和圣丹斯的发展为主线,以轶闻趣事为佐料,推动故事热闹地发展。无论人们之前认为独立电影究竟是高尚还是低俗,但当读到它们最终成为了以商业和奥斯卡等奖项为目的而运转的工具时,我们都不得不惋惜独立电影的精神在这里被献上了祭坛。
有意思的是,许多被毕斯肯德采访过的人在之后都宣称自己的原话被误引了。可能的原因有二:1、怕自己在行业内混不下去;2、毕斯肯德很会断章取义。其中一名参与者、电影代理人约翰·皮尔逊就抱怨说毕斯肯德并没有真正对这个时代诞生的作品表现出一丝喜爱或尊重——因为他基本上把90年代的独立电影看作为无关紧要、自我放纵、没有太多艺术价值的东西。
那真是太可惜了,因为“垃圾”里面的确有着众多的珍宝,无论姿态强硬的毕斯肯德是否认同。于是,这也就是为什么《低俗电影》无法像《逍遥骑士和愤怒的公牛》那样在读过之后引起强烈的共鸣的原因之一。然而对于电影爱好者和圈外的看客来说,这本书却能给他们提供一种纯粹不掺杂质的快乐:毕竟,能从书里窥到那么多背后伤人、暴跳如雷、撕毁协议、自我膨胀、自我毁灭的故事,简直不啻于一次畅快淋漓的冒险旅程。尽管部分行文有拖沓和重复的嫌疑(尤其是最后一章),但作为一本新闻作品,毕斯肯德的挖掘和八卦可谓足够深入;而作为一部参考书籍,任何考虑把独立电影当作事业来奋斗的人都须一读。
16 August 预告:《列侬回忆》出版在即
“所以,当小野洋子说‘像他这样的人,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了。’我们一点也不觉得她说得过分。在摇滚乐史和其他艺术门类的历史一样,日渐被故意拔高、有意遮盖、成心粉饰的风气变得无趣、苍白的时候,看到列侬充满斗志、袒露内心的言论,实在让人血脉贲张。而要了解一个人在人生的关键时刻的汹涌内心,要了解一颗伟大的艺术心灵刻意进取、先行认清时代真相、不惜抛弃一切名利的巨大勇气,这本书绝对必不可少。” ——摘自 郝舫《看啊,这就是列侬!》 此书即将于今年9月初出版。直接用的是台湾译本《蓝侬回忆》,但稍微新加了一些内容。为了添彩,我参与了书后《列侬大事记》的翻译和编撰。郝舫写的序。 对列侬和摇滚乐有兴趣的朋友千万不要错过了。
15 August 关于中国图书出口及选题查看最近的图书销售排行榜,《哈利·波特》、《达·芬奇密码》、《追风筝的人》之类的引进版图书,至今尚没有退却热度,因此,外国书商轻易就能从中国市场分走上千万元的版权费。但中国想要在国外的书市上取得同样的成绩,却难上加难。据之前的数据显示,中国出版物进出口贸易依然存在巨大逆差,基本上还维持在10:1左右,令人堪忧。 本月月底至10月,三场大型的国际书展即将在北京、莫斯科和法兰克福举行。在中国书商积极筹备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这回又能有多少胜算?2005年,中国出版界最大的骄傲无疑是英国企鹅出版集团以10万美元的预付高价买下了《狼图腾》的英文版权,但这种成功的个例实在不多。 全国政协委员赵启正早在今年3月9日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就正式提出“文化赤字”的说法,和中国对外贸易“出超”相比,中国的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则是严重“入超”。投入不够、思维落后、人才匮乏等,都是制约中国图书出口的严重因素。中国在文化出口和文化影响上的缺位,与其快速增长的经济发展绝不符合。于是如何振兴中国的文化产业,成了2006年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近日,十多家世界著名出版机构的同行聚会北京,就对外出版选题策划进行为期一周的研讨。澳大利亚中华书籍总经理托尼·迈格林奇和英国出版商安迪·麦克基洛普就中国图书走向海外市场的相关问题接受了笔者的采访。 中国医学是块空地 托尼·迈格林奇毕业于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主修工程学专业。他于1982开始从事书业工作,在1984年至1989年期间受雇于墨尔本Kalkadoon书店。1989年8月,他出于对中国和中华文明的深厚兴趣,在墨尔本建立了中华书籍书店,并在2003年1月在悉尼建立了分店(其实还有另外一家,但由于高估了形势,最终关闭)。 迈格林奇告诉笔者说,关于中国的图书,澳大利亚年年都有差不多固定数量的销售,但要说真正的繁荣,那倒未必。据他透露,作为澳洲主要销售中国类书籍的书店兼出版商,中华书籍卖得最好的就是汉语教材和中国医学。这两类图书就分别各自占了总图书销售量的40%。 “澳大利亚人很务实。他们买这两种书都是出于现实考虑。买汉语教材是为了更好地与中国人打交道、做生意;而买中国医学书籍,则是为了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帮助。”迈格林奇说,“他们对中国的文化、历史、政治并不是很感兴趣,除了一些女孩子爱来我的店里买中国时尚杂志外。” 不过他指出,奇怪的是,外国销售的大部分关于中国传统医药的书籍实际上都来自美国。虽然真正的中医专家几乎都在大陆,但国外人要想买相关书籍,主要还得从美国进口。“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空缺。我相信中国有很多优秀的专家及翻译人才,但中国的书商却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类别在国外的潜力。美国写这些书的人,无非是研究中国或研究中国医学的人,但在这个领域里,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家。” 而对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是否会促进中国图书的出口,托尼·迈格林奇表现得并不那么乐观。“也许吧,但举个例来说,雅典奥运会就并没有在多大程度上促进我们关于希腊书籍的销售。人们也许会对比赛、明星什么的感兴趣,但购买图书?我不这么认为。” 普通人的生活最动人 在接受采访时,安迪·麦克基洛普告诉笔者说,其实外国人最爱看中国普通人的生活,因为那最真实动人。 安迪·麦克基洛普毕业于格拉斯哥大学英语文学专业,后获剑桥大学教育学硕士。他在格兰纳达出版公司、柯基出版公司、柯林斯和哈伯柯克林斯、弓箭出版社和兰登书屋等世界著名的出版社任职,后来担任图书咨询网Book2Book发行总监,拥有相当丰富的出版经验。他也曾在我国外文出版社担任过外国专家。 麦克基洛普承认中国图书确实在国外并不好卖,相对于中国人对外国作家的熟悉程度,外国人对中国作家的认识就少得多了。“稍微能知道点的作家就那么几个,比如莫言、哈金、戴思杰。”他遗憾地说。 他坦率地表示,“英美国家的人都固步自封,常常对其他文化视而不见。一般来说,他们差不多只读英语作品。所以,中国书籍、中国文学对他们来说,并不那么主流,也不具有什么影响力。” 安迪·麦克基洛普补充说,中国应该多做一些关于传统和文化的选题,比如太极拳,就很有意思,外国人也想要了解——前段时间不就有美国的武术团体跑到少林寺拜师的新闻?他同时也强调翻译一定要到位。做翻译的人要用心,要有感觉,而且最好是能找到熟悉中国的外国人来做这个工作。为此,他还特别举出了他的多年老友、中国翻译界的大家杨宪益及其已经去世的夫人,称他们曾是译介中国作品的完美结合——既能让西方人接受,也准确地传递出了中国作品的精髓和深意。在语言转换之中,隐藏了看不见的创造力。 就目前中国对外出版业的窘况,麦克基洛普认为只要题材选得好,发展的前景还是有希望的。中国的确有很多可以挖掘的东西,而普通人的故事、平凡的生活,都会很吸引人,因为那是外国从来没有的东西——像农村生活,就与西方的农场生活是两个概念。 当被问到为什么西方人那么喜欢历史的、农村的甚至是有些落后的中国时,麦克基洛普解释说,“我们看到中国修起新建筑,取得新成就,也是非常兴奋的。但是,我们热爱历史,更希望能在中国看到纽约市里找不到的东西,比如寺庙什么的,那是相当不同的感觉。” “但你不可能让读者去读你想让他们读的东西。”麦克基洛普警告说,千万不要试图去控制读者——即便有些书商抱着的是宣传中国现代化成就的初衷,“他们有自己的选择。” 后记两句 本文与发表的原文有所区别。事实上,安迪·麦克基洛普的话让人很无奈(某种意义上)。中国自然应该要保护和发扬中国特色的东西,但许多特色的东西也意味着古老甚至落后,而现代化发展又必须埋葬掉一些过去。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现在好多人都在希望住上美国那样的房子,用上美国那样的高科技……,有对比,就有差距,也就想要赶上去。你有,我为什么就没有,我凭什么就不该有?于是这哪容得外国人的某些希望?纽约修起帝国大厦的时候,也没有太多人叫唤把美洲的土地还给印第安原住民,要保留多少多少原始文明。既然如此,该拆的,就要拆。北京有很多老建筑老城墙就是这样被推掉了,梁思成当年哭得跟什么似的。 但历史总归在前进。如何在现代建筑和城市规划里加入民族特色,如何保留民俗民粹及文化遗产,恐怕还要费一点脑筋,多一点投入。然而把北京上海都修成纽约不行,不修成纽约也不行。如果说原始世纪、中世纪、甚至近一个世纪前,地球还因为咨讯和交通的问题造成了文化相异、各自发展、各具特色的话,那么在网通一个世界的当前,人类的模仿天赋可谓是发挥到了淋漓尽致。当很多东西变成了一种人造的规律和模式后,我们最终的走向都将是同一个纽约。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不喜欢看到这样。 而当我们的铁路开进西藏后,我们(有点现代的,有点洋味的,最先跟着改革开放的浪潮走并尝到某些甜头的,大多汉族的)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本来西藏是一个圣洁高远的地方,拥有自然和谐的美好。那里的宗教、民风、习俗、文化也很原生态、很纯洁、很朴素、很神秘,但国家为了西进,有些东西就要牺牲掉了,有些东西就要破坏掉了。李潇同学回来说,现在那里的小朋友都知道跟你合了影或让你拍了照后,要索取报酬。多少年前,哪有这种事儿?铁路通后,西藏变质的速度会更快。他们会说,同理可得:你们东部有的,我们西部为什么就没有?但一旦有了,就要变。前几天吃午饭的时候,还听领导说多年前去西藏,见湛蓝天空下突兀立着一个孤单单的工厂,与周围整体的环境全不搭调。诚然,大自然与工业文明向来都是对立,而且后者还在不断吞噬着前者的生存空间。呜呼,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完美的事,无论怎么协调,总会有得有失,主要就看你更想要的是什么了。 (文/Keen) 04 August 有朋自远方来
Andy McKillop凌晨的回信终于让我心安了些。
昨天,与他见面后,发生一件啼笑皆非的事儿。当着我的面,他被一个人接走了,而我俩当时都以为那个人是安排好来接他的人,结果却发现不是。因为后来,本该来接他的那个人着急地给我电话,说这老头没在房间里等她,我才意识到事情出了差错。
幸好,这只是一场误会,而不是一次绑架。笑。不然就像极了小说的桥段。
老头子现在去承德了,这段时间也不热,谈不上什么避暑,就是组织去旅游。
说实话,我还真没想到能再见到Andy。7月上旬的局机关报上登载了我一篇文章,内容是关于去年年底时他给我们上的一次新闻写作课(本是用作考试的论文,结果事隔一年竟被从地窖里翻出来发表,局报真是稿荒啊)。没想到这么快,他就又回来了。昨天我向他提及时,他说,嗨,其实我对新闻并不是很在行,希望当时我的课对你们有帮助。
确实,他在行的是出版。
Andy毕业于格拉斯哥大学英语文学专业,后获剑桥大学教育学硕士。后辗转于格兰纳达出版公司、柯基出版公司、柯林斯和哈伯柯克林斯、弓箭出版社和兰登书屋等大型出版公司,也到我局里任过外国专家,因此就有个中文名字叫马安德(他的全名是安德鲁·马克基洛普)。目前的他是图书咨询网book2book的发行总监。
昨日见到他时,他并没有料想到会是我。“It is you!It is you!It is you!”他连连说道。故人相见,自然高兴,遂点来咖啡坐下细谈。于是,我们从莫言、戴思杰聊到哈金,从现代中国到古代中国,以及耶鲁Jonathan Spence教授、杨宪益与戴乃迭,甚至汤姆·克鲁斯《谍3》被Cut,音像书籍盗版问题,中文教育,翻译,中国传统,中国音乐,以及西方人对中国历史、遗产及普通人生活的热衷等等。
“此外我想,中国的乡村生活也挺让人着迷。这跟西方是完全不同的体验。”其间他补充说。
其实我更羡慕他们的农场。俺的一个小小梦想就是去加拿大弄个农庄,然后隐居在那里。
与Andy的对话是很愉快的。他是个随和、热情、客观、睿智的人。他可以不惮于说到美国和英国的人常常狭隘地闭上眼睛,排斥非英语文化。详细内容我会写一个采访,尽管我不把这当做采访。在他回英国之前,我约了他下周再找时间出来聚聚,兴许可以吃个饭喝个茶,交流一些更轻松好玩的话题。
30 July 澳洲:了解,不如有用
周五去和澳大利亚中华书籍公司的总经理Tony McGlinchey聊了半天。
这段时间,局里组织一大群出版业的老外过来研究外宣图书的选题,也顺便安排一些采访的日程,然后我就去了。唯一遗憾的是,错过了采访法国友丰书店经理潘立辉的机会。
Tony McGlinchey是我一系列采访的第一人。他本毕业于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的工程学专业,却在1982年搞起了出版业工作。1989年建立了中华书籍,卖关于中国的书和杂志,一卖就卖到了现在。据他说,业绩尚可,只是扩张无望。
中华文化在西方世界里的地位差不多在边缘。应该明白,我们已不是强势文化,主动倒贴钱宣传到人家那里都未必有人理。想要看到无数鉴真东渡的情景?恐怕真的只有梦回唐朝。
澳大利亚这样的国家,一定不会像我们关注美国电影音乐那样来关注中国的东西。老的东西没整理好,新的东西又拿不出手。中国一众伟大的文学家们,影响力比想象中要弱得多,其中还有不少卖给的是在澳洲的华人。新书出来,恐怕连常规的promotion都不会有。
据Tony讲,其实只有两种书卖得不错,一是学中文,二是中医药,共同占到了所有卖出的关于中国的书的80%。敢情澳大利亚对中国的兴趣也就如此了——与其说是兴趣,不如说是实用主义:前者是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后者是职业辅助。旅游、文学、艺术、人民、风俗、历史、政治等,都不是他们真正关注的。四大名著有卖,但真的不多。这状况,确实教人伤心。Tony甚至遗憾地表示,哪怕2008年奥运,都不太可能在书业内掀起所谓的“中国热”——希腊奥运就是现例,澳大利亚人并没因此而多买关于希腊的书。
倒是中医药的话题让我比较感兴趣。国内更一直在试图申遗,仿佛已经弄不清楚中医到底是科学还是文化。有人就在问,中医要是能申请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西医为什么就不申请呢?而且现在中医在世界上越来越流行,真的还需要保护么?
话说回来,澳大利亚关于中医的那些书,却主要来自于美国。什么人在写?大抵是研究中国和医学的美国人。真是有意思了。我们缺的是翻译吗?缺的是专业人士吗?国内的书商得记下了,虽然这个Subject的市场不一定有多大,但却别让人家给趁虚而入分了去,再说,向世界传播正宗的中医可是一个我们好大的责任。
题外话:我小时候特爱中药,黑黑一碗汤,苦中带甜,喝着就跟喝巧克力汤一样。而且俺特佩服医生写的药方,龙飞凤舞,跟天书一样,也不管人家是写得好还是写得差,竟时常模仿之,感觉颇有谱。
下周要见Andy McKillop,老朋友了,去年还上过他的职业培训课,这次看来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
17 July 加州旅店
作者:巴尼·霍斯金斯
我们对音乐的热情往往会绵延到音乐之外,因此我们就会时常还想着去了解那些创作、演唱歌曲并给我们带来最大快乐的人们。六七十年代南加州峡谷间那些起起伏伏的艺人,迷离的西部幻景与摇滚巨星,以及性、酒吧、毒品、颓废和梦想的故事,就这样深深地吸引住了巴尼·霍斯金斯(Barney Hoskyns),一名记者兼批评家、《Mojo》杂志的前任编辑。 作为英国人,霍斯金斯却对美国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以外部者的视角,他在书中将那些迷人的瞬间娓娓道来,用心地填补这段音乐史上似乎总是记述缺位的空白。其实,该书英国版的标题同样很有意思:1967-1976洛杉矶峡谷里的歌者、创作者和可卡因牛仔。 在阿塔蒙演唱会暴力时代和后来的迪斯科时代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大卫·吉芬是怎样忙不迭地想要拿大卫·考斯比、史蒂芬·斯蒂尔斯、格雷厄姆·纳什和尼尔·扬等四位民谣高手来组合成一个“美国的披头士”乐队?老鹰乐队是如何完美地融合了乡村和摇滚,并在之后成为美国最成功的组合?琳达·朗丝黛、琼尼·米切儿、杰克逊·布朗等又是怎么参与到这道音乐风景线里来的? 如果你在乎的话,如果你恰巧是他们音乐作品的千万乐迷中的一员的话,那么这本书就绝对值得一读。《加州旅店》将带领你飞速地回溯那些短小而有趣的故事,以及他自己对这一切的观察:从艺人到经纪人,从唱片老板到涉及其中的各色人等,翔实而生动。字里行间,霍斯金斯在散漫和激扬中传递出了大量的信息,更可贵的是,他还认真地做了非常广泛的研究,参考了很多当代的素材,并亲自在过去数年里进行了成百上千次的采访。 那确乎是个纯真与野心碰撞的年代,不过,怀旧十足的霍斯金斯还是有些高估了当时南加州音乐方向的重要性。而且相较于他全面记录洛杉矶音乐历史的前作《等待太阳》来说,《加州旅店》讲述的范围也窄了很多,但这并不妨碍读者在脑海里绘出一幅幅恰如其分、充满魅力的画面。
25 April 万卷书 万里路
回来了。
可是家里的电脑坏掉,下班后面对黑黑的屏幕,纵然有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
而且我的确是有千言万语。尤其是这次去了成都后回来,有了许多体验和想法。有人,有景,有玩,有故事。我大致会在不久的将来,写成一个不长不短的游记,以免在个人的文字历史上留下空白和遗憾——尽管并不是所有的回忆都需要变成文本。
4月23日是UNESCO宣布的“世界读书日”。不过从1995年到2006年,其间已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前不久的“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光是电子媒体,就导致图书报刊的阅读率大幅下降。虽然很长时期内这个产业暂不会被取代(27.8%当然取代不了48.7%,那么多作家也不甘沦为网络写手),但也足以让传统的纸媒从业者惶惶了。
前两天局里广发请柬,送书兼贱卖,不知道是否也跟读书日有关。
送者中大多滥竽充数,不过贱卖中却有不少经典的大部头,如唐诗宋词元曲全集,资治通鉴,孙子兵法,四库全书,周易,上下五千年,二十五史,辞海,名著等等,甚至还有历朝历代的秘本(古代禁毁类)全集,真是珍贵(至少在内容上)。几百元一套的,大都一二折就卖掉,让人垂涎。虽后来有人暗说质量不过都是逼近盗版而已,但以这个价格买下任何一套,都还算值。
于是两天来,卖书之地人头攒动,下班之后,都大盒小箱的拎回家。以至于哪怕在公交车上,都能以书识人,——拿书者,即便从未交往,也定知道是局里的人。
不过,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有时间读吗?读完又是什么时候了?
摆满一房间的书,有时并非文化的证明,只是文化的装点罢了。
读书,是学习,是研究,是乐趣,是体验,却不是任务。知识在书本里记载和堆积,更要在人的头脑里消化,诞生思想的火花、灵感和果实。
这几年里,我已经买了两书柜的书了。它们的重量,是我每次搬家时最头疼的问题,但我却一本都不愿丢弃。的确,电子媒体的优势也就在这里体现出来,一张光盘,足以容下这些书所有的内容。
可我至今没有习惯在屏幕上看书。
这次的特价书,原本想全部买下,结果却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干脆全部不买,连送的书都懒得去领。其实只要我想看,随时都能买到,即使要多花了点钱,买到的也是宝贝。但如果本就无意去读,哪怕你只花了一分钱,也不过卖到了一堆废纸。
回忆着,在温暖的阳光下搭上一把躺椅,或在学校昏黄的路灯下搬来一张小凳,或在图书大厦光滑的地板上坐下,如饥似渴阅读的年代。
渐行渐远。有人还在坚持,呼吁它的归来。
何尝不想。可奔忙的生活和琐碎的细节,总让人有正当的理由和足够的借口。
任何衰落、失落、冷落和旁落的历史和文明,乃至生活方式或风尚,都会在将倾将灭的时候发出几声呐喊,做出一些表率,以引发驻足者的同情和怀念者的共鸣。经典的东西自然不会消亡,只是会被遗忘。
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纪念日和纪念者的原因。他们相信传承和复兴。
16 March 想象的边疆
花钱买了两套《纳尼亚传奇》。一套送给了一个朋友,一套自己留下来想看看怎么回事。根据这套书第一本《狮子、女巫和魔衣柜》改编的电影正在中国公映,虽然姗姗来迟,但还是在这个淡季里已经取得了相当不俗的票房成绩,只是恐怕超不过《金刚》的一亿人民币了,盗版和网络下载是一个问题,过了档期也不说,单是这整个故事,就鲜为中国人所知。 其实,在《指环王》的电影汹汹杀来之前,又有多少中国人知道那部史上最伟大的奇幻之作?《纳尼亚》也就属于同样的范畴。真正如《指环王》和《纳尼亚》伴随西方读者成长那样伴随中国读者成长的,我看现在也只有《哈利·波特》系列了。然而J.K.罗琳告诉说,之所以把《哈利·波特》写成七本,正是因为《纳尼亚》有七本。 去年我在国际书展上看到装帧精美的《纳尼亚》英文原版时,中文版还没有翻译上市(电影也没拍出来)。显然它便是要借电影的威风,前来抢夺中国的奇幻书市场。译林推出的东西,我向来比较放心,我最热衷收藏的杂志之一就是《译林》。《纳尼亚》虽然和《哈利·波特》一样,有七本,但时间顺序上,却并不如《哈利·波特》一条直线讲下去。每本都有自己的年代,合在一起就是纳尼亚大地的编年史。较之于中土世界的玄妙和恢宏,《纳尼亚》更像是一本漫溢的想象的童话;较之一步步走向黑暗的《哈利·波特》,《纳尼亚》则更彰显光明。 但电影《狮子、女巫和魔衣柜》却让人何其的失望。其实,号称为目前世界两家最火的特效大家兼同行冤家的巨头公司——工业光魔与WETA——的破天荒合作,该片无论如何也让人无比期待,何况还有两家高手在旁作辅:Rhythm & Hues、Sony Pictures Imageworks。导演Andrew Adamson没把他搞《怪物史莱克》的一半功力发挥出来,小心翼翼地把这部由小心翼翼的迪斯尼投资的片子拍得小心翼翼,毫不气魄,并无惊艳。更不用谈那些小演员的演技,还不如那个虚拟的狮王(或许我是太苛刻了点吧……)。 这是部中庸的电影,不会招致如潮的赞誉,也不会招致如潮的唾骂,而且因其原著小说的名气,及光明又安全的主题,轻轻松松的能在全球卷走了6亿美金。于是立刻有网友感叹:“这是美国版的《无极》。”言下之意,高票房,低质量。 难道它真的只适合童心未泯的人看吗?或者只适合3-12岁的儿童观看?莫非我真的老了,而不能领会其中的美妙?C.S.刘易斯自己说过,“只讨孩子们喜欢的故事,不能算好的儿童文学”。我怎么就这么想把这句话还给他?读《指环王》,是由衷的折服,但《纳尼亚》,却始终感觉是鸡肋,甚至觉得还没安徒生或格林出彩,甚至还更愿意去怀念巨人花园和梦幻岛上的彼得·潘。 137页的《狮子、女巫和魔衣柜》,我只翻了20来分钟就看完了,大概是我读书的最快记录。因为内容和电影基本上大同小异,简直是照搬(对于一部电影来说,并不是好事)。衣柜里通向另外一个世界,大概是所有小孩子都曾有过的梦想。中国的郑渊洁,曾写了个《309暗室》,似乎有类似的思路。 在衣柜世界里,有一个可以去冒险、甚至可以为所欲为、奢享英雄传奇的王国。而且你会毫不犹豫地让自己当上主角。回忆起自己小时候也曾把自己卷在被窝里,在完全蒙蔽的黑暗里,幻想自己正在驾驶一艘潜水艇或宇宙飞船;幻想自己在天上高高翱翔,如神鹰一般;幻想自己带领亿万雄师,所向披靡,杀尽妖魔。 于我来说,被窝和衣柜有着近似的意义,里面隐含着内心深处的极乐世界。这就是想象带给孩子最大的快感,完成不了的梦幻,都能在想象里做到。这种感觉,美妙无比。现在却是再无从寻觅。 也但愿现在的孩子们依然还有这样的乐趣,而不是一上床就只知道思量刚刚才停手的电子游戏。 什么时候我已经走到了想象的边疆?天天在如此现实的文字里纵横不休,无奈地眼馋于曾经走过的梦幻大地,希望有朝一日能再走回去。如果说是因为这样,所以《狮子、女巫和魔衣柜》让我失望的话,我倒希望我把其它六本看完后,能回归到一个原点。 当《纳尼亚》里的国王和女王走出柜子的时候,他们从成年变回了小孩,结束了一切梦幻。但如果不是梦怎么办,尤其是放在故事的背景里去?他们成人的记忆似乎并未抹去,而成人心理的儿童远比儿童心理的成人要来得可怕。作者并没有为这几个角色之后的生活和心理落差负责,就像我们每每听到“王子和公主之后幸福生活在一起”的鬼话——至少这是我读完第一本后的感觉。无论读者以什么心态作出善意的期许或恶意的推测,都不过是想象力的再蔓延而已,无法改变既成的故事。 其他话,我要留到以后再说。此外,我更想重拾尘封已久的幻想之笔,写点想象的文字。
12 February 读《断背山》
我花了大半天的时间,一边校译一边看完了这本原著小说,沉浸在Willie Nelson感伤的“He Was A Friend of Mine”之中。尽管有些地方的翻译依然拿捏未定,但硬伤的翻译错误终究改好了。至于电影,我会抽时间再看一遍。 这的确是个心碎的故事,在世俗和肮脏之中,却细腻优雅,超凡美丽。《断背山》,是同性爱恋的童话和悲剧,是真爱大爱的绵延和感怀。这份爱,哪怕历尽辛酸、不解、矛盾甚至死亡,却依然挺立长存,至死不渝。 爱,可以脆弱,但也会这样坚强。 无庸赘言,读完小说你自会明白。 心有戚然。
原著: E. Annie Proulx 翻译: 微雨寒梅 校对:Keen 献给:Mary 网络版翻译 埃尼斯•德•玛尔不到五点就醒了,风摇晃着拖车,嘶嘶作响地从铝制门窗缝儿钻进来,吹得挂在钉子上的衬衣微微抖动。他爬起来,挠了挠下体和阴毛,慢腾腾地走到煤气灶前,把上次喝剩的咖啡倒进缺了个口儿的搪瓷锅子里。蓝色的火焰登时裹住了锅子。 他打开水龙头在小便槽里撒了泡尿,穿上衬衣牛仔裤和他那破靴子,用脚跟在地板上蹬了蹬把整个脚穿了进去。风沿着拖车的轮廓呼啸着打转,他都能听到沙砾在风中发出刮擦声。在公路上开着辆破拖车赶路可真够糟糕的,但是今天早上他就必须打好包,离开此地。 农场再度上市待售,他们运走了最后一匹马,也在前天支付了所有人的工钱打发他们离开。农场主把钥匙丢到埃尼斯手中,说了句“农场交给房地产经纪吧,我走了”。看来,在找到下一份活儿之前,埃尼斯就只好跟他那已经出嫁的闺女呆在一起了。但是他心里头美滋滋的,因为在梦里,他又见到了杰克•特维斯特。 咖啡沸了。没等溢出来他就提起了锅子,把它倒进一个脏兮兮的杯子里。他吹了吹这黑色的液体,继续琢磨那个梦。稍不留神,那梦境就把他带回了以往的辰光,令他重温那些寒冷的山中岁月——那时候他们拥有整个世界,无忧无虑,随心所欲…… 风还在吹打着拖车,那情形就像把一车泥土从运沙车上倾倒下来似的,由强到弱,继而留下片刻的寂静。 他们都生长在蒙大拿州犄角旮旯那种又小又穷的农场里,杰克•特维斯特来自州北部边境的赖特宁平原,埃尼斯则来自离犹他州边境不远的塞奇郡附近;两人都是高中没读完就辍学了,前途无望,注定将来得干重活、过穷日子;两人都举止粗鲁、满口脏话,习惯了节俭度日。埃尼斯是他哥哥和姐姐养大的。他们的父母在“鬼见愁”唯一的拐弯处翻了车,给他们留下了二十四块钱现金和一个被双重抵押的农场。埃尼斯十四岁的时候申请了清寒证明,可以让他从农场花一个小时的路程去上中学。他开的是一辆旧的小货车,没有取暖器,只有一个雨刷,轮胎也挺差劲儿;来来回回的日子里,却没钱去修它。他本来计划读到二年级,觉得那样听上去会某种意义上有所不同,可是这辆货车破坏了他的计划,把他直接铲回农场干起了农活。 1963年遇到杰克时,埃尼斯已经和阿尔玛•比尔斯订了婚。两个男人都想攒点钱将来结婚时能办个小酒宴。对埃尼斯来说,这意味着香烟罐里得存上个10美元。那年春天,他们都急着找工作,于是双双和农场签了合同,一起到西格诺北部牧羊。合同上两人签的分别是牧羊人和驻营者。夏日的山脉横亘在断背山林业局外面的林木线,这是杰克在山上第二次过夏天,埃尼斯则是第一次。当时两人都还不满二十岁。 在一个小得令人窒息的活动拖车办公室里,他们站在一张铺满草稿纸的桌子前握了握手,桌上还搁着一只塞满烟头的树胶烟灰缸。活动百叶窗歪歪斜斜地挂着,一角白光从中漏进来,工头乔•安奎尔的手的阴影正好移进当中。他留着一头中分的烟灰色波浪发,在给他俩面授机宜。 “林业局在山上有块儿指定的露营地,可营地离放羊的地方有好几英里。到了晚上就没人看着羊了,可给野兽吃了不少。所以,我是这么想的:你们中的一个人在林业局规定的地方照看营地,另一个人——”他用手指着杰克,“在羊群里支一个小帐篷,不要给人看到。早饭、晚饭在营地里吃,但是夜里要和羊睡在一起,绝对不许生火,也绝对不许留下任何痕迹。每天早上把帐篷卷起来,以防林业局来巡查。带上狗,你和它就睡那儿。去年夏天,该死的,我们损失了近百分之二十五的羊。我可不想再发生这种事。你,” 他对埃尼斯说,注意到后者留着一头乱发,一双大手伤痕累累,穿着破旧的牛仔裤和缺纽扣的衬衫——“每个星期五中午12点,你带上下周所需物品清单和你的骡子到桥上去。有人会开车把给养送来。”他没问埃尼斯带表了没,径直从高架上的盒子里取出一只系着辫子绳的廉价圆形怀表,转了转,上好发条,抛给了对方,手臂都懒得伸一伸:“明天早上我们开车送你们走。” 他们无处可去,找了家酒吧,喝了一下午啤酒,杰克告诉埃尼斯前年山上的一场雷雨死了四十二只羊,那股恶臭和肿胀的羊尸,得喝好多威士忌才能压得住。他还曾射下一只鹰,说着转过头去给埃尼斯看插在帽带上的尾羽。 乍一看,杰克长得很好看,一头卷发,笑声轻快活泼,对一个小个子来说腰粗了点,一笑就露出一口小龅牙,他的牙虽然没有长到足以让他能从茶壶颈里吃到爆米花,不过也够醒目的。他很迷恋竞技牛仔的生活,腰带上系了个小小的捕牛扣,靴子已经破得没法再补了。他发疯似地要到别处去,什么地方都可以,只要不用待在赖特宁平原。 埃尼斯,高鼻梁,瘦脸型,邋里邋遢的,胸部有点凹陷,上身短,腿又长又弯。他有一身适合骑马和打架的坚韧肌肉。反应敏捷,远视得很厉害,所以除了哈姆莱的马鞍目录,什么书都不爱看。 卡车和马车把羊卸在路口,一个罗圈腿的巴斯克人教埃尼斯怎么往骡子身上装货,每个牲口背两个包裹和一副乘具。巴斯克人跟他说“千万别要汤,汤盒儿太难带了。”背篓里放着三只小狗,还有一只小狗崽子藏在杰克的上衣里,他喜欢小狗。埃尼斯挑了匹叫“雪茄头”的栗色马当坐骑,杰克则挑了匹红棕色母马——后来才发现它脾气火爆。剩下的马中还有一头鼠灰色的,埃尼斯喜欢它的样相。埃尼斯、杰克、狗、马、骡子走在前面,一千多只母羊和羊崽紧跟其后,就像一股浊流穿过树林,追逐着无处不在的山风,向上涌至那繁花盛开的草地。 他们在林业局指定的地方支起了大帐篷,把锅灶和食盒固定好。第一天晚上他们都睡在帐篷里。杰克已经开始对乔让他和羊睡在一起并且不准生火的指令骂娘了。不过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他还是一言不发地给他的母马上好了鞍。黎明时分,天边一片透明的橙黄色,下面点缀着一条凝胶般的淡绿色带子。黑黝黝的山色渐渐转淡,直到和埃尼斯做早饭时的炊烟浑然一色。凛冽的空气慢慢变暖,山峦突然间洒下了铅笔一样细长的影子,山下的黑松郁郁葱葱,好像一堆堆阴暗的孔雀石。 白天,埃尼斯朝山谷那边望过去,有时能看到杰克:一个小点在高原上移动,就好像一只昆虫爬过一块桌布;而晚上,杰克从他那漆黑一团的帐篷里望过去,埃尼斯就像是一簇夜火,一星绽放在大山暗黑深处的火花。 一天傍晚杰克拖着脚步回来了,他喝了晾在帐篷背阴处湿麻袋里的两瓶啤酒,吃了两碗炖肉,啃了四块埃尼斯的硬饼干和一罐桃子罐头,卷了根烟,看着太阳落下去。 “一天光换班就要在路上花上四小时。”他愁眉苦脸地说,“先回来吃早饭,然后回到羊群,傍晚伺候它们睡下,再回来吃晚饭,又回到羊群,大半个晚上都得防备着有没有狼来……我有权晚上睡在这儿,乔凭什么不许我留下。” “你想换一下吗?”埃尼斯说,“我不介意去放羊。也不介意跟羊睡一起。 “不是这么回事。我的意思是,咱俩都应该睡在这里。那个该死的小帐篷就跟猫尿一样臭,比猫尿还臭。” “我去看羊好了,无所谓的。” “跟你说,晚上你可得起来十多次,防狼。你跟我换我很乐意,不过给你提个醒,我做饭很烂。用罐头开瓶器倒是很熟练。” “肯定不会比我烂的。当然,我真不介意。” 晚上,他们在发着黄光的煤油灯下了呆了一小时,十点左右埃尼斯骑着雪茄头走了。雪茄头真是匹夜行的好马,披着冰霜的寒光就回到了羊群。埃尼斯带走了剩下的饼干,一罐果酱,以及一罐咖啡,他说明天他要在外面待到吃晚饭的时候,省得早晨还得往回跑一趟。 “天刚亮就打了匹狼,”第二天傍晚,杰克削土豆的时候埃尼斯对他说。他用热水泼着脸,又往脸上抹肥皂,希望让他的刮胡刀更好使一点。“狗娘养的。睾丸大得跟苹果似的。我打赌它一准儿吃了不少羊崽——看上去都能吞下一匹骆驼。你要点热水吗?还有很多。” “都是给你的。” “哦,那我可好好洗洗了。”说着,他脱下靴子和牛仔裤(没穿内裤,没穿袜子,杰克注意到),挥舞着那条绿色的毛巾,把火苗扇得又高又旺。 他们围着篝火吃了一顿非常愉快的晚餐。一人一罐豆子,配上炸土豆,还分享了一夸脱威士忌。两人背靠一根圆木坐着,靴子底和牛仔裤的铜扣被篝火烘得暖融融的,酒瓶在他们手里交替传递。天空中的淡紫色渐渐退却,冷气消散。他们喝着酒,抽着烟,时不时地起来撒泡尿,火光在弯弯曲曲的小溪上投下火星。他们一边往火上添柴,一边聊天:聊马仔牛仔们的表演;聊股市行情;聊彼此受过的伤;聊两个月前长尾鲨潜水艇失事的细节,包括对失事前那可怕的最后几分钟的揣测;聊他们养过的和知道的狗;聊牲口;聊杰克家由他爹妈打理的农场;埃尼斯说,父母双亡后他家就散了,他哥在西格诺,姐姐则嫁到了卡斯珀;杰克说他爹从前会驯牛,但他一直没有声张,也从来不指点杰克,从来不看杰克骑牛,尽管小时候曾把杰克放到羊背上;埃尼斯说他也对驯牛感兴趣,能骑八秒多,还颇有点心得;杰克说钱是个好东西,埃尼斯表示同意……他们尊重对方的意见,彼此都很高兴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能有这么个伴儿。埃尼斯骑着马,踏着迷蒙的夜色醉醺醺地驰回了羊群,心里觉得自个儿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快乐得都能伸手抓下一片白月光。 夏天还在继续。他们把羊群赶到了一片新的草地上,同时转移了营地;羊群和营地的距离更大了,晚上骑马回营地所用的时间也更长了。埃尼斯骑马的时候很潇洒,睡觉的时候都睁着眼,可他离开羊群的时间却越拉越长。杰克把他的口琴吹得嗡嗡响——母马发脾气的时候,口琴曾经给摔到地上过,不那么光亮了。埃尼斯有一副高亢的好嗓子。有几个晚上他们在一起乱唱一气。埃尼斯知道“草莓枣红马”这类歪歪歌词,杰克则扯着嗓子唱“what I say-ay-ay”(我所说的……),那是卡尔•帕金斯的歌。但他最喜欢的是一首忧伤的圣歌:“行于水上的耶稣基督”。是跟他那位笃信圣灵降临节的母亲学的。他像唱挽歌一样缓缓地唱着,引得远处狼嚎四起。 “太晚了,不想管那些该死的羊了,”埃尼斯说道,醉醺醺地仰面躺着。正是寒冷时分,从月亮的位置看已过了两点钟。草地上的石头泛着白绿色幽光,冷风呼啸而过,把火苗压得很低,就像给火焰镶上了一条黄色的花边儿。“给我一条多余的毯子,我在外面一卷就可以睡,打上四十个盹,天亮就出发。” “等火灭了非把你的屁股冻掉不可。还是睡帐篷吧。” “没事。”他摇摇晃晃地钻出了了帆布帐篷,扯掉靴子,刚在铺在地下的毯子上打了一小会儿呼噜,就上牙嗑下牙地叫醒了杰克。 “天啊,不要哆嗦了,过来,被窝大着呢。” 杰克睡意朦胧,不耐烦地说到。被窝很大,也很温暖,不一会儿他们便越过雷池,变得非常亲密了。埃尼斯本来还胡思乱想着修栅栏和钱的事儿,当杰克抓住他的左手移到自己勃起的阴茎上时,他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他像被火烫了似的把手抽了回来,跪起身,解开皮带,拉下裤子,把杰克仰面翻过来,在透明的液体和一点点唾液的帮助下,闯了进去,他从来没这么做过,不过这也并不需要什么说明书。他们一声不吭地进行着,间或发出几声急促的喘息,以及杰克哽塞了句“枪射了”。然后埃尼斯退出来,躺下,坠入梦乡。 埃尼斯在黎明的满天红光中醒来,裤子还褪在膝盖上,头疼得厉害,杰克在后面顶着他,两人什么都没说,彼此都心知肚明接下来的日子这事还会继续下去。让羊去见鬼吧! 这种事的确仍在继续。他们从来不“谈”性,而是用“做”的。一开始还只是深夜时候在帐篷里做,后来在大白天热辣辣的太阳下面也做,又或者在傍晚的火光中做。又快又粗暴,边笑边喘息,什么动静儿都有,就是不说话。只有一次,埃尼斯说:“我可不是‘玻璃’。”杰克立马接口:“我也不是。就这一回,就你跟我,和别人那种事儿不一样。”山上只有他俩,在轻快而苦涩的空气里狂欢。鸟瞰山脚,山下平原上的车灯闪烁着晃动。他们远离尘嚣,唯有从远处夜色中的农场里,传来隐隐狗吠……他俩以为没人能看见他们。可他们不知道,有一天,乔•安奎尔用他那10*42倍距的双目望远镜足足看了他们十分钟。一直等到他俩穿好牛仔裤,扣好扣子,埃尼斯骑马驰回羊群,他才现身。乔告诉杰克,他家人带话来,说杰克的叔叔哈罗德得肺炎住院了,估计就要挺不过去了。后来叔叔安然无恙,乔又上来报信,两眼死死地盯着杰克,连马都没下。 八月份,埃尼斯整夜和杰克呆在主营里。一场狂风挟裹着冰雹袭来,羊群往西跑到了另一片草场,和那里的羊混在了一起。真倒霉,他们整整忙活了五天。埃尼斯跟一个不会说英语的智利牧羊人试着把羊们分开来,但这几乎不可能的,因为到了这个季节,羊身上的那些油漆标记都已经看不清了。到最后,数量是弄对了,但埃尼斯知道,羊还是混了。在这种惶惶不安的局面下,一切似乎都乱了套。 八月十三日,山里的第一场雪早早地降临了。雪积得有一英尺高,但是很快就融化了。雪后第二周乔捎话来叫他们下山,说是另一场更大的暴风雪正从太平洋往这边推进,他们收拾好东西,和羊群一起往山下走。石头在他们的脚边滚动,紫色的云团不断从天空西边涌来,风雪将至,空气中的金属味驱赶着他们不断前行。在从断云漏下的光影中,群山时隐时现。风刮过野草,穿过残破的高山矮曲林,抽打着岩石,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大山仿佛被施了法似的沸腾起来。下陡坡的时候,埃尼斯感觉自己步履已够慢,可还是头朝下结结实实地摔了一个跟头。 乔•安奎尔付了他们工钱,没说太多。不过他看过那些满地乱转的羊后,面露不悦:“这里头有些羊可没跟你们上山。”而羊的数量,也没有剩到他原先希望的那么多。农场的人干活永远不上心。 “你明年夏天还来吗?”在街上,杰克对埃尼斯说,一脚已经跨上了他那辆绿色卡车。寒风猛烈,冷得刺骨。 “也许不了。”风卷起一阵灰尘,街道笼罩在迷雾阴霾之中。埃尼斯眯着眼睛抵挡着漫天飞舞的沙砾。“我说过,十二月我就要和阿尔玛结婚了,想在农场找点事做。你呢?”他的眼神从杰克的下巴移开,那里在最后一天被他一记重拳打得乌青。 “如果没有更好的差事,这个冬天我打算去我爹那儿,给他搭把手。要是这车不拖累我,春天的时候我也许会去德州。” “好吧,我想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风吹起了街上的一只食物袋,一直滚到埃尼斯的车子底下。 “是的。”杰克说,他们握手道别,在彼此肩上捶了一拳。两人渐行渐远,别无选择,唯有向着相反的方向各自上路。分手后的一英里,每走一码路,埃尼斯都觉得有人在他的肠子上掏了一下。他在路边停下,在漫天席卷的雪花中,想吐但是什么都吐不出来。他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这种情绪过了很久才平息下来。 十二月,埃尼斯和阿尔玛•比尔斯完婚,一月中旬,阿尔玛怀孕了。埃尼斯先后在几个农场打零工,后来去了沃什基郡罗斯特凯宾北部的老爱尔伍德西塔帕,当了一名牧马人。他在那一直干到九月份女儿出世,他把她叫做小阿尔玛。卧室里充斥着干涸的血迹味、乳臭味和婴儿的屎臭味,回荡着婴儿的哭叫声、吮吸声和阿尔玛迷迷糊糊的呻吟声。这一切都显示出一个和牲畜打交道的人顽强的生殖力,也象征着他生命的延续。 离开西塔帕后,他们搬到了瑞弗顿镇的一间小公寓里,楼下就是一家洗衣店。埃尼斯不情不愿地当了一名公路维修工。周末他在Rafter B干活,酬劳是可以把他的马放在那里。第二个女儿出生了,阿尔玛想留在镇上离诊所近一点,因为这孩子得了哮喘。 “埃尼斯,求你了,我们别再去那些偏僻的农场了,”阿尔玛说道,她坐在埃尼斯的腿上,一双纤细的、长满了雀斑的手环绕着他。“我们在镇上安家吧?” “让我想想。”埃尼斯说着,双手偷偷地沿着她的衬衫袖子向上移,摸着她光滑的腋毛,然后把她放倒,十指一路摸到她的肋骨直至果冻般的乳房,绕过圆圆的小腹,膝盖,进入私处,最后来到北极或是赤道——就看你选择哪条航道了。在他的撩拨下,她开始打颤,想把他的手推开。他却把她翻过来,快速地把那事做了,这让她心生憎恶。他们住在一个小公寓里,他喜欢它,因为可以随时离开。 断背山放牧之后的第四年夏天,六月份,埃尼斯收到了杰克•特维斯特的信,是一封存局候领的邮件,这是第一封证明那家伙还活着的信号。 “伙计,这封信早就写了,希望你能收得到。听说你现在瑞弗顿。我24号要去那儿,我想我应该请你喝一杯。如果可以,给我回信。告诉我你是否在那里。”回信地址是德州的切尔里德斯。埃尼斯写了回信,当然,随信附上了他在瑞弗顿的地址。 那天,早晨的时候还烈日炎炎,晴空万里。到了中午,云层就从西方堆积翻滚而来,空气变得潮湿闷热。因为不能确定杰克几点钟能到,埃尼斯便干脆请了一整天的假。他穿着自己最好的白底黑色宽条纹上衣,不时地来回踱步,一个劲儿朝布满灰白色尘埃的街道上张望。阿尔玛说,天实在太热了,要是能找到保姆帮忙带孩子,他们就可以请杰克去刀叉餐馆吃饭,而不是自己做饭。埃尼斯则回答他只想和杰克一起出去喝喝酒。杰克不是个爱下馆子的人,他说。脑海中浮现出那些搁在圆枕木上的冰凉的豆子罐头,还有从罐头里伸出来的脏兮兮的汤匙。 下午晚些时候,雷声开始隆隆轰鸣。那辆熟悉的绿色旧卡车驶入了埃尼斯的眼帘,杰克从车上跳出来,一巴掌把翘起来的车尾拍下去。埃尼斯象被一股热浪灼到了似的。他走出房间,站到了楼梯口,随手关上身后的房门。杰克一步两台阶地跨上来。他们紧紧抓住彼此的臂膀,狠狠地抱在一起,这一抱几乎令对方窒息。他们嘴里念叨着,狗娘养的,你这狗娘养的。然后,自然而然地,就象钥匙找对了锁孔,他们的嘴唇猛地合在了一处。杰克的虎牙出血了,帽子掉在了地上。他们的胡茬儿扎着彼此的脸,到处都是湿湿的唾液。这时,门开了。阿尔玛向外瞥了一眼,盯着埃尼斯扭曲的臂膀看了几秒,就又关上了门。他俩还在拥吻,胸膛,小腹和大腿紧贴在一起,互相踩着对方的脚趾,直到不能呼吸才放开。埃尼斯轻声地,柔情无限地叫着“小宝贝”——这是他对女儿们和马匹才会用到的称呼。 门又被推开了几英寸,阿尔玛出现在细窄的光带里。 他又能说些什么呢。“阿尔玛,这是杰克•特维斯特,杰克,这是我妻子阿尔玛。“他的胸腔涨得满满的,鼻子里都是杰克身上的味道——浓烈而熟悉的烟草味儿,汗香味儿,青草的淡淡甜味儿,还有那来自山中的凛冽寒气。“阿尔玛,”他说,“我和杰克四年没见了。”好像这能成为一个理由似的。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暗自庆幸楼梯口的灯光昏暗不明。 “没错。”阿尔玛低声说,她什么都看到了。在她身后的房间里,一道闪电把窗子照得好象一条正在舞动的白床单,婴儿开始哇哇大哭。 “你有孩子了?”杰克说。他颤抖的手擦过埃尼斯的手,有一股电流在它们之间劈啪作响。 “两个小丫头。”埃尼斯说,“小阿尔玛和弗朗仙。我爱死她们了。” 阿尔玛的嘴角扯了扯。 “我有一个男孩。”杰克说,“八个月大了。我在切尔德里斯娶了个小巧可爱的德州姑娘,叫露玲。”他们脚下的地板在颤动,埃尼斯能够感受到杰克哆嗦得有多么厉害。 “阿尔玛,我要和杰克出去喝一杯,今晚可能不回来了,我们想边喝边聊。” “好。”阿尔玛说。从口袋里掏出一美元纸币。埃尼斯猜测她可能是想让自己带包烟,以便早点回来。 “很高兴见到你。”杰克说。颤抖得像一匹精疲力尽的马。 “埃尼斯……”阿尔玛伤心地呼唤着。但是这并没能使埃尼斯放慢下楼梯的脚步。他应声道:“阿尔玛,你要想抽烟,就去卧室里我那间蓝色上衣的口袋里找。” 他们坐着杰克的卡车离开了,买了瓶威士忌。20分钟后就在西斯塔汽车旅馆的床上翻云覆雨起来。一阵冰雹砸在窗子上,随即冷雨接踵而至。风撞击着隔壁房间那不算结实的门,就这么撞了一夜。 房间里充斥着精液、烟草、汗和威士忌的味道,还有旧地毯与干草的酸味,以及马鞍皮革,粪便和廉价香皂的混合怪味儿。埃尼斯呈大字型摊在床上,精疲力竭,大汗淋漓,仍在喘息,阴茎还半勃起着。杰克一面大口大口地抽烟,一面说道:“老天,只有跟你干才会这么爽。我们得谈谈。我对上帝发誓,我从来没指望咱们还能再在一起……好吧,我其实这么指望过,这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我早他妈的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我真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来。” “我不知道你到底去了什么鬼地方。四年了,我都要绝望了。我说,你是不是还在记恨我打你那一拳。” “伙计。”杰克说,“我去了得克萨斯斗牛场,在那儿碰见了露玲。你看那椅子上的东西。” 在肮脏的桔红色椅背上,安尼斯看到一条闪闪发光的牛仔皮带扣。“你现在驯牛啦?” “是啊,有一年我才赚了他妈的三千多块钱,差点儿饿死。除了牙刷什么都跟人借过。我几乎走遍了德州每一个角落,大部分时间都躺在那该死的货车下面修车。不过我一刻也没想过放弃。露玲?她是有几个钱,不过都在她老爹手里,用来做农业机械用具生意,他可不会给她一个子儿,而且他挺讨厌我的。能熬到现在真不易……” “你可以干点儿别的啊。你没去参军?”粼粼雷声从遥远的东边传来,又挟着红色的冠形闪电离他们而去。 “他们不会要我的。我椎骨给压碎过,肩胛骨也骨折过,喏,就这儿。当了驯牛的就得随时准备被挑断大腿。伤痛没完没了,就像个难缠的婊子。我的一条腿算是废了,有三处伤。是头公牛干的。它从天而降,把我顶起来,然后摔出去八丈远,接着开始猛追我,那家伙,跑得真他妈快。幸亏有个朋友把油泼在了牛角上。我浑身零零碎碎都是伤,肋骨断过,韧带裂过。我爹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钱的都去上了大学,是训练有素的运动员。像我这样的,你必须有点小钱才能去驯牛。要是我放弃了,露玲她老头子一分钱都不会给我的,除非一路到底。想清楚这一点,我就不指望那些不切实际的理想了。其他理由的话,是我得趁我还能走路的时候出来闯闯。” 埃尼斯把杰克的手拉到自己的嘴边,就着他手里的香烟吸了一口,又吐出来。“我过得也是跟你差不多的鬼日子……你知道吗,我总是呆坐着,琢磨自个儿到底是不是……我知道我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俩都有老婆孩子,对吧?我喜欢和女人干,但是,老天,那是另外一回事儿。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一个男人干这事儿,可我手淫的时候总在没完没了地想着你。你跟别的男人干过吗?杰克?” “见鬼,当然没有!”杰克说。“你瞧,断背山给咱俩的好时光还没有走到尽头,我们得他妈的想想现在我们该怎么做。” “那年夏天,”埃尼斯说,“我们拿到工钱各分东西后,我肚子绞痛得厉害,一直想吐。我还以为自己在迪布瓦餐厅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过了一年我才明白,我是受不了身边没有你。认识到这一点真是太迟、太迟了。” “伙计,”杰克说。“既然他妈的这样,我们必须得弄清楚下一步该干什么。” “恐怕我们什么也干不了。”埃尼斯道。“听说我,杰克。我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这样的生活,我爱我的丫头们。阿尔玛?错不在她。你在德州也有妻有儿。就算时光倒流,咱们还是不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他朝自己公寓的方向甩了甩脑袋,“我们会被抓住。一步走错,必死无疑。一想到这个,我就害怕得要尿裤子。” “伙计,那年夏天可能有人看见咱们了。第二年六月我曾经回过断背山——我一直想回去的,却匆匆忙忙去了德州——乔•安奎尔在他办公室对我说了一番话。他说:‘小子,你们在山上那会儿可找到乐子磨时间了,是吧?’我看了他一眼。离开的时候,发现他车子的后视镜上挂着一副比屁股蛋子还大的望远镜。” 其实,还有些事情,杰克没告诉埃尼斯:当时,乔斜靠在那把嘎嘎作响的木头摇椅上,对他说,特维斯特,你们根本不该得酬劳,因为你们胡搞的时候让狗看着羊群,并且拒绝再雇佣他。 杰克继续说道:“是的,你那一拳真让我吃惊,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会打得这么狠。” “我上面还有个哥哥K.E.,比我大三岁。这蠢货每天都打我。我爹真烦透了我总是哭哭啼啼的。我六岁的时候,爹让我坐好,对我说:埃尼斯,有麻烦,要么解决,要么忍受,一直忍到死。我说,可他比我块儿头大呀。我爹说,你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动手,揍疼他就跑,甭等他反应过来,直到他明白你想表达的信息。只有让某些人受点伤才能让他听点话。我依计行事。把他弄进茅坑里,或者从楼梯跳到他身上,晚上他睡觉的时候把枕头拿走,往他身上粘脏东西……这么折腾了两天之后,K.E.再也不敢欺负我了。这件事儿的教训就是,遇上事儿,废话少说,赶快搞定。” 隔壁电话铃响了起来,一直响个不停,越来越高亢,接着又嘎然停止。 “哼,你甭想再打到我,”杰克说,“听着,我在想,告诉你吧,如果我们可以在一起开个小农场,养几头母牛和小牛,还有你的马,那日子该有多滋润。我跟你说,我再也不去驯牛了,我再也不干那断老二的活儿了,我可不想把骨头都给拆散了。听见我的计划了吗,埃尼斯,就咱俩。如果我消失,露玲他爹肯定会给我钱,已经多多少少给了点……” “噢噢噢,这不是个好法子,我们不能那么干。我有自己的生活轨道,我不想捅娄子。我也不想变成我们有时候会看到的那种人。我不想死。以前,我们家附近有两个人——厄尔和瑞奇——开了个农场。爸爸每次经过都要对他俩侧目而视。他们是所有人的笑柄,尽管俩人都又英俊又结实。我九岁的时候,他们发现厄尔死在灌溉渠里。是被人用轮胎撬棍打死的,他们拖着他的鸡巴满世界转,直到把那玩意儿给扯断了。他全身血肉模糊的,像一摊西红柿,鼻子都被打得稀巴烂。” “你看到了?” “我爹要我看到的。他带我去看的。我和K.E.。我爹笑个不停。老天,我完全知道是他干的。他要是还活着,看见咱们这样,也会拿棍子把咱俩整死!两个男人一起过?不,我觉得咱俩倒是可以每过段时间悄悄聚一次…… “多久一次?”杰克说。“他妈的四年一次?” “在咱们俄怀明不能有这种事,要是真发生了,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做,也许去丹佛。”杰克说。他坐起来,背过身。“我不想这么着,操,埃尼斯,休息几天。我们离开这,立刻走,把你的东西扔到我的后车厢,咱们动身到山里去。就几天,给阿尔玛打电话告诉她你要走了。来吧,埃尼斯,你刚把我干得够呛,现在你得让我有点盼头。来吧,不会出事儿的。 隔壁房间那空洞的电话铃再度响起,好像他要应答它似的,埃尼斯拿起桌边的电话,拨通了家里的号码…… 埃尼斯和阿尔玛之间,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腐烂。并没什么真正的矛盾,但距离却越来越远。阿尔玛在杂货店当店员,她不得不出来工作,这才能把埃尼斯赚的钱存下来。阿尔玛希望埃尼斯用避孕套,因为她怕再怀孕。但是他拒绝了,说你要是不想再给我生孩子我就不要你了。她小声嘟囔:“你要是能养得起我就生。”心里却在想,你喜欢干的那事儿可生不出孩子来。 她心里的怨怼与日俱增:她无意中瞥见的那个拥抱;他每年都会和杰克•特维斯特出去钓两三回鱼,却从不带她和孩子们度假;他不爱出门也不爱玩儿;他老是找些报酬低,耗时长的粗重活干;他喜欢挨墙睡,一沾床就开始打呼;他就是没办法在县城或电力公司找份长期的体面差事;他使她的生活陷入了一个无底黑洞……于是,在小阿尔玛9岁,弗朗仙7岁的时候,她和埃尼斯离婚,嫁给了瑞弗顿杂货店老板。 埃尼斯重操旧业,这个农场干干,那个农场呆呆,没挣多少钱,不过倒是挺自在。想干就干,不想干就辞职,到山里呆上一阵子。他只有一点点被背叛的感觉,不过也不是很在意。当跟阿尔玛和她的杂货店老板以及孩子们一起过感恩节时,他表现出轻松的样子。坐在孩子们中间,讲马儿的故事,说说笑话,尽量不显得像个失意老爹。吃过馅饼后,阿尔玛把他打发到厨房里,一边刷盘子一边说自己担心他,说他应该考虑再婚。他看到她怀孕了。大约四五个月了,他估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斜靠着柜橱说,觉得这房间好小。 “你现在还跟杰克•特维斯特出去钓鱼吗?” “有时候会去。”他觉得她要把盘子上的花纹都擦掉了。 “你知道么?”她说。从她的声音里,他预感到有些不对劲。“我以前老是奇怪,你怎么从来没带一条半条鲑鱼回来过,你总是说你抓了好多啊。于是,在你又要出去钓鱼的前一天晚上,我打开了你的鱼篮子。五年前的价格签还在那儿挂着呢。我用绳子绑了根纸条系在篮子里。上面是这么写的:嗨,埃尼斯,带些鱼回来,爱你的阿尔玛。后来你回来了,说你们抓了一堆鱼,然后吃了个精光,记得不?我后来找了个机会打开篮子,看见那张纸条还绑在那儿,绳子连水都没沾过。”仿佛为了配合“水”这个词的发音似的,她拧开水龙头,冲洗着盘子。 “这也证明不了什么嘛。” “别扯谎了,别把我当傻子,埃尼斯。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儿。杰克•特维斯特是吧?都是那个下流的杰克,你跟他……” 她戳到了他的痛处,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她的眼泪痛得涌出来,盘子掉在地上摔个粉碎。 “闭嘴!”他说,“管好你自己的事儿吧,你根本什么都不明白!” “我要喊比尔了!” “随你他妈的便,你尽管他妈的喊啊。我要让他他妈的在地板上吃屎,还有你!”他猛地又一扭,她的手腕立刻火烧火燎地痛起来。他把帽子向后一推然后重重甩上了门。那天晚上他去了黑蓝鹰酒吧,通宵买醉,还狠狠打了一小架。 之后很长时间,他都没有去看自己的女儿。他想当她们离开阿尔玛生活几年并有所察觉后,就会来找他。 他们都已不再青春年少。杰克的肩膀和屁股上都堆满了肉。埃尼斯还像晾衣竿儿那么瘦,一年四季穿着破靴子、牛仔裤和衬衫,只有在天冷的时候才会加一件帆布外套。岁月使他的眼皮儿都耷拉下来,断过又接好了的鼻梁弯得像只钩子。 年复一年,他们跨越高原,穿过峡谷,在崇山峻岭之间策马放牧。从大角山到药弓山,从加勒廷山南端到阿布萨罗卡斯山,从花冈山到夜枭湾, 还有桥梁般的特顿山脉。他们的足迹直至佛瑞兹奥特山、费雷斯山、响尾蛇山和盐河山脉。他们还曾两度造访风河山。还有马德雷山脉、范特雷山、沃什基山、拉腊米山——但是再也不曾回过断背山。 后来,杰克的德州岳父死了。露玲接手了她爹的农牧机械生意,开始展示出经商的手腕儿。杰克稀里糊涂地挂了个经理的头衔,成日在牲口和机械展销会之间晃荡来晃荡去。他有了些钱,不过都杂七杂八地在路途上花掉了。说话也带上了点儿德州口音,比如把“母牛”说成“木牛”,把“老婆”说成“捞婆”。他将前面的大牙给磨平了,镶了镶,倒也没多疼。还留上了厚厚的胡髭。 1983年5月,他们在几处结冰的高山湖泊边过了几天冷日子。接着便打算穿过黑耳斯图河。 一路前行。天气虽然晴好,水流却湍急幽深,岸边的湿地泥泞难走。他们辟出一条狭窄的道路,赶着马穿过了一片小树林。杰克,旧帽子上还插着那根鹰羽,在正午的烈日下抬起头,嗅着空气里的树脂芬芳,还有干树叶和热石头的气味儿。马蹄过处,苦刺柏纷纷歪倒零落。埃尼斯用他那饱经风霜的眼睛向西瞭望,但见一团浓云将至未至。头上的青天依然湛蓝深邃,就像杰克说的,他都要淹死在这一片蔚蓝之中了。 大约三点钟,他们穿过一条羊肠小道,来到了东南面的山坡上。此处春日正暖,冰雪渐消。流水潺潺,奔向远方。二十分钟之后,他们被一头觅食的黑熊给吓了一跳。那熊朝他们滚过来一根圆枕木,杰克的马惊得连连后退,前蹄扬起。杰克喝道:“喔!喔!”又拉又拽的费了好半天劲儿。埃尼斯的马也是又踏又踩又打响鼻儿,不过好歹还算镇定。杰克忙去拿枪,但其实并不需要,给吓坏的黑熊一路狂奔逃进森林,步履沉重,地动山摇,看上去像要崩溃掉。 茶褐色的河水,带着融化的积雪,汇成一股急流,撞击在山石上,溅起朵朵水花,形成漩涡逆流。河堤上杨柳微动,柳絮轻扬,好似漫天飞舞的淡黄色花瓣。杰克跳下马背,让马饮水。自己则掬起一捧冰水,晶莹的水滴从他指间滑落,溅湿了他的嘴唇和下巴,闪闪发亮。 埃尼斯说他和一个在狼耳酒吧打零工的女人搞上了——他如今在西格诺给斯图特埃米尔干活——不过也没什么结果,因为那女的有的地方不太招他待见;杰克则说他近来和切尔德里斯公路边上一家牧场的老板娘有一腿。他估计总有那么一天,露玲或者那戴绿帽子的老公会宰了他。埃尼斯轻轻笑骂道“活该”。杰克又说他一切都还好,就是有时候想埃尼斯想得发疯便忍不住要拿起鞭子抽孩子们。 马儿在暗夜的火光中嘶鸣。埃尼斯伸臂搂住杰克,把他拥进怀里。他说他大概一个月见一次女儿,小阿尔玛17岁了,腼腆害臊,长得跟他似的又瘦又高,弗朗仙则是个疯丫头。杰克把冰凉的手搁在埃尼斯大腿中间,说担心自家儿子有阅读障碍什么的,都已经十五岁了,什么都不会念。露玲硬是不承认,非说孩子没事儿,拒绝任何形式帮助。他不知道他妈的答案是什么。钱都归着露玲管理。 “我曾经想要个小子,”埃尼斯边说边解开纽扣,“没想到上天注定是岳父命。” “我儿子闺女都不想要,”杰克说,“操!这辈子我想要的偏偏都得不到。”他躺着把一截朽木扔进了火堆里,火星子和他们那些絮絮叨叨的真话假话一起四下里飞溅,落在他们的手上、脸上。就这样,他们又一次滚倒在脏兮兮的土地上。这么多年以来,在他们屈指可数的几次幽会当中,有一点从来不曾改变:那就是时间总是过得太快,总是不够用,总是这样。 一两天之后,在山道的起点处,马匹都被赶上了卡车。埃尼斯要动身回西格诺去了,杰克则要回赖特宁平原看他老头子。埃尼斯靠着车窗,对杰克说:他已经把回程推迟了一周,得等到十一月份冬牧期开始之前,牲口们都被运走之后,他才能再次出来。 “十一月?!那八月呢?咱们不是说好了八月份抽个十来天在一起的?老天爷,埃尼斯,你为什么不早点说,你他妈的一个礼拜屁都不放一个!为什么我们非得挑那种冻死人的鬼天气啊?不能这样下去了,干吗不去南方?我们可以去墨西哥啊。” “墨西哥?杰克,你知道的,我不能去那么远的地儿。我八月一整月都得打包,这才是八月份该干的事。听着,杰克,咱们可以十一月去打猎,逮它一头大麋鹿。我看看还能不能借到唐•罗尔先生那个小屋子,咱们那年在那儿多开心。” “嘿,伙计,我可他妈的开心不起来。老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就像来看望教皇。” “杰克,我得工作——以前我倒是可以拍拍屁股就走人。你有个有钱的老婆,有份好工作,你已经忘记当穷光蛋的滋味儿了。你知道养孩子有多难吗?这么多年来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以后还得花更多。让我跟你说,我不能扔掉这个饭碗。而且那时候我真走不开,母牛要产仔,且有得忙呢。斯图特埃米尔很麻烦,他因为我要迟回去一星期可没少为难我。我不怪他,我走后他连个囫囵觉都甭想睡。我跟他讲好了,八月份我不走——你有什么更好的法子来吗?” 埃尼斯默然不语,缓缓站直身子,轻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一只马在拖车里跺脚。他走向自己的卡车,把手放在车厢上,说了些只有马儿才能听见的话,接着慢慢地走回来。 “你去过墨西哥了,杰克?”墨西哥那种地方他听说过,他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弄个水落石出。 “去过怎么着,有他妈的什么问题吗?”这个话题时隔多年又再度被提起,有点儿迟,也有点儿突然。 “我总有一天得跟你说说这事儿,杰克,我可不是傻瓜。我现在是不知道你干了什么,”埃尼斯说,“等我知道了你就死定了。” “来啊,你倒是试试看,”杰克说,“我现在就能跟你说:我们本来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那种真正的他妈的好日子。但你不肯,埃尼斯,所以我们现在有的只是一座断背山,全部都建立在断背山上。小子,要是你以为还有别的什么,那我告诉你,这就是他妈的全部!数数二十年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看看你是怎么象拴狗一样拴住我的。你现在来问我墨西哥,还要因为你想要干又不敢干的事儿杀了我?你不知道我过得多糟糕!我可不是你,我不愿意一年一两次在这种见鬼的高山上偷偷摸摸地干。我受够了,埃尼斯,你这个该死的狗娘养的,我真希望我知道怎么才能离开你!” 就像是冬天里突然迸发的热气流,这么多年来他们之间从不曾说出口的感受——名分,公开,耻辱,罪恶,害怕——统统涌上心头。埃尼斯的心被狠狠地击中了。他面如死灰,表情扭曲,闭上了眼睛。双拳紧握,两腿一软,重重地跪在地上。 “天啊,”杰克叫道,“埃尼斯?”他跳下卡车,想看看埃尼斯是心脏病犯了还是给气坏了。埃尼斯却站起身,就像个衣架子被弄直了去开锁上的车门却又被折弯回原形似的,他们几乎折回了他们曾经的过去,对此,可以说并非新闻。没有开始,没有结束,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让杰克一直念念不忘却又茫然不解的,是那年夏天在断背山上埃尼斯给他的那个拥抱。当时他走到他身后,静静地把他拉进怀里,充满了无言的、与性爱无关的喜悦。 当日,他们在篝火前静立良久,红彤彤的火焰摇曳着,把他俩的影子投在石头上,浑然一体,宛如石柱。只听得埃尼斯口袋里的怀表滴答作响,只见火堆里的木头渐渐燃成木炭。在交相辉映的星光与火光中,埃尼斯的呼吸平静而绵长,嘴里轻轻哼着什么。杰克靠在他的怀里,听着那稳定有力的心跳。这心跳仿佛一道微弱的电流,令他似梦非梦,如痴如醉。直到埃尼斯用从前母亲对自己说话时常用的那种轻柔语调叫醒了他:“我得走了,牛仔。你站着睡觉的样子好像一匹马。”说着摇了摇他,便消失在黑暗之中。杰克只听到他颤抖着说了声“明儿见”,然后就听到了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和马蹄得得远去之声。 此后,这个慵懒的拥抱凝固为他们分离岁月中的甜蜜回忆,定格为他们艰难生活中的永恒一刻,朴实无华,由衷喜悦。即使后来,他意识到埃尼斯当时不想与他面对面的拥抱,是因为他不想看成和感觉到是杰克在与他深深相拥,但没有什么能破坏这一刻的回忆。又或许,他们不可能走得比这更远……无所谓了,都无所谓了。 埃尼斯一直都不知道杰克出了意外,直到数月之后,他寄给杰克的明信片被盖上“收件人已故”的戳记退了回来。于是他拨通了杰克在切尔德里斯的号码——这号码他只打过一次,那还是在和阿尔玛离婚之前。当时杰克误会了他的意思,驱车120英里匆匆赶来却一无所获。没事儿的,杰克一定会听电话,他必须听——但是杰克并没有,接电话的是露玲。当他问起杰克的死因时,露玲说当时卡车轮胎突然爆裂,爆炸的碎片扎进了杰克的脸,撞碎了他的鼻子和下巴,把他砸晕了过去。等到有人发现时,他已经被自己的血溺死了。 不,埃尼斯想,他肯定也是给人用棍子打死的。 “杰克常提起你,”她说。“你是他钓鱼的伙伴还是打猎的伙伴来着?我知道。本来想告诉你的,”她说的,“但我不太清楚你的姓名和住址。杰克总喜欢把他朋友的地址记在脑袋里——出了这种事儿真可怕,他才39岁。” 来自北方平原巨大的悲伤笼罩住了他。他不知道这究竟怎么回事儿,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血卡在杰克的嗓子里,却没人帮他翻一翻身。在狂风的低吼中,他仿佛听到钢铁刺穿骨头的声音,看到轮胎的金属圈砸碎了杰克的脸。 “他就埋在那儿?”他真想破口大骂:这娘们儿就让杰克死在了那样一条土路上。 那细细的德州口音从电话里传来:“我们给他立了块碑。他曾经说过死后要火化,然后把骨灰撒在断背山上,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按照他的愿望,我们火葬了他。我留下了一半骨灰,另一半给了他家人,我想断背山应该在他出生的地方附近。但是,你也知道杰克,断背山大概只是他凭空想象的地方,一个蓝知更鸟声声吟唱,威士忌畅饮不衰的地方。” “有一年夏天,我们在断背山放羊。”埃尼斯几乎说不出话来。 “哦,他总说那是他的地盘。我还以为他是喝醉了,威士忌喝多了。他经常喝。” “他的家人还住在赖特宁平原么?” “是的,他们生生世世都住在那里。我从没见过他们,他们也没来参加葬礼。你要是能联系他们,我想他们会很高兴帮助杰克完成遗愿。” 毫无疑问,她彬彬有礼,但那细细的声音却冷如冰霜。 去赖特宁平原的路上要经过一座孤零零的村庄,每隔8到10英里就能看到一处荒凉的牧场,房子伫立在空荡荡的草堆中,篱笆东倒西歪。其中一个信箱上写着:约翰•C•特维斯特。农场小得可怜,杂草丛生。牲口离得太远,他看不清楚它们长得怎么样,只觉得都黑乎乎、光秃秃的。一条走廊,一幢褐色的泥房子,四个房间,上层两间,下层两间。 埃尼斯和杰克的老爹坐在厨房的餐桌旁。杰克的母亲,身形矮胖,步履蹒跚,好像刚做完手术。她说:“喝杯咖啡吧?要不吃块樱桃蛋糕?” “谢谢,夫人。我要杯咖啡就好,我现在吃不下蛋糕。” 杰克他爹却一直闷声不响地坐着,双手交迭放在塑料桌布上,怒气冲冲地盯着埃尼斯,一副“我什么都知道”的模样。他相貌寻常,长得像池塘里的大头鹅。他从这两位老人身上找不到半丝杰克的影子,只好深深地叹了口气。 “对杰克的事,我难过极了……说不出的伤心。我认识他很久了。我来是希望你们能让我把杰克的骨灰带到断背山。杰克的太太说这是他的愿望。如果你们同意,我很乐意代劳。” 一片沉默。埃尼斯清了清嗓子,但什么也没说。 老爹开口了。他说:“我跟你说,我知道断背山在哪儿。他认为自己太天杀的特殊了,都不和祖坟埋在一起。” 杰克的母亲仿佛没听到这话,说,“他每年都回来,即使结了婚又在德州安了家也还是那样,他一回来就帮他爹干活,整个星期都在忙,修大门啊,收庄稼啊,什么都干。我一直保留着他的房间,跟他还是个小男孩那会儿一模一样。要是你愿意,可以去他房间看看。” 那老爹生气地接口:“我看没必要。杰克老是念叨 ‘埃尼斯•德•玛尔’,还说‘我总有一天会把他带来,我们一起打理爹的农场’。他还有好多好多半生不熟的主意,都是关于你俩的。盖个小屋,经营农场,赚大钱……今年春天他带回另外一个人来,说是他在德州的邻居。他还说要和他那德州老婆分手回这儿来呢。反正杰克那些想法没一个实现的。” 埃尼斯现在知道了,杰克准是给人打死的。他站起来,说‘我一定得看看杰克的房间’,说这话的同时想起了杰克和他爹之间的一件往事:杰克的阴茎是弯的,但他爹不是。这种生理上的不一致让做儿子的很是困扰。有那么三五次,杰克在厕所里待着不出来,解开裤子纽扣,估量着马桶和那玩意儿的位置,结果尿得满地都是。这可把他爹气坏了,简直是勃然大怒(杰克当时回忆说):“老天爷,他差点儿宰了我。把我往洗澡盆上撞,用皮带抽我,对我大吼:你想知道尿了一地是啥滋味吗?让我来告诉你!接着他就把那东西抽出来朝我身上尿,淋了我满头满脸。然后扔了块毛巾给我,让我擦干净地,又命令我把衣服脱了洗干净,还有毛巾,也得洗干净。从那时起,我突然发现我跟他不一样,那种不一样,就像缺了只耳朵或者烫了个烙印一样明显。从那之后,我们之间就再没对路过。” 陡峭蜿蜒的楼梯把埃尼斯带进了杰克位于楼顶的卧室。房间又小又热,下午的阳光从西窗倾泻进来,把一张窄小的男孩床逼进墙角。一张墨迹斑斑的桌子,一把木椅子,一杆双筒枪挂在床头手工制作的枪架上。窗外,一条碎石路向南延伸,他蓦然想起,杰克小时候就只认得这一条路。床边贴着一些从旧杂志上剪下来的照片,照片上那些黑头发的电影明星,都已经褪色发黄。埃尼斯听到杰克的妈妈在楼下烧开水、灌满水壶、又把它放回炉子,同时在和杰克的老爹小声儿嘀咕。
那衬衣很重。他这才发现里面还套着另外一件,袖子被仔细地塞在外面这件的袖子里。那是埃尼斯的一件格子衬衣,他一直以为是洗衣店给弄丢了。他的脏衬衣,口袋歪斜,扣子也不全,却被杰克偷了来,藏在他自己的衬衣里。 两件衬衣,就像两层皮肤,一件套着另一件,合二为一。他把脸深深埋进衣服纤维里,慢慢地呼吸着其中的味道,指望能够寻觅到那淡淡的烟草味,山上鼠尾草的味道,以及杰克身上那带着咸味的汗香。但没有任何真正的气味,只有这些气味的记忆。除了他抓在手上的之外,断背山那想像的力量,已经没有任何留存 最终大头鹅老爹也不肯把杰克的骨灰给他:“告诉你,他得埋在自家的祖坟里。”杰克的妈妈用削皮器削着苹果,对他说:“你可得再来啊。” 回去的路上,埃尼斯颠簸着经过村里的墓地。那只不过是一小块林间空地,松松垮垮地围着栅栏。有几座墓前搁着塑料假花。埃尼斯不知道杰克的墓是哪一座,不知道他被埋在这片伤心平原的哪个角落。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周六,他把斯图特埃米尔家那些脏毯子扔上卡车,拉到洗车处,用高压水枪冲洗。在工人们将洗干净的湿毯子往车上搬的空当儿,他走进了辛吉斯礼品店,开始忙着挑选明信片。 “埃尼斯,你这是找什么呢?”琳达•辛吉斯问他,顺手把用过的咖啡滤纸扔进了垃圾筒。 “断背山的风景明信片。” “在弗里蒙特的那座?” “不是,北面那座。” “我没进这种明信片,不过我可以把它列在进货单上,下次给你进上一百张,反正我也得进点儿明信片。” “一张就够。” 明信片到了,三十美分。他把它贴在自己车里,四个角用黄铜大头钉钉住。又在下面敲了跟铁钉,拿铁丝衣架把杰克和他的衬衣挂了起来。他后退几步,端详着套在一起的两件衬衣,泪水夺眶而出,刺痛了他的双眼。 “杰克,我发誓……”他说。尽管杰克从没要求过他发什么誓,杰克自己就不是一个会发誓的人。 从那时起,杰克开始出现在他的梦里。还像初次见面时那样,头发卷曲,微笑着,露出虎牙。他也有梦到那些放在枕木上的豆子罐头和从罐头里伸出来的汤匙柄。形状象卡通画,颜色也很怪异,使他的梦境显得又滑稽又色情。汤匙柄还会变成轮胎撬棍……一觉醒来,他有时伤心,有时高兴。伤心的时候枕头会湿,高兴的时候床单会湿…… 在他所知和所信之间,尚且有若许的距离,但如今已无力回天。如果你不能解决,就只好忍受。
02 September 我要去第12届中国国际图书博览会啦……
|
|
|